Benn1963 wrote:
我不會用我在舒適車廂內的角度,去要求機車族怎樣怎樣守法...這在台灣的現實道路狀況與生活中,非常不真實、也非常沒有人性!
我不怕機車亂鑽擦傷我的車,但他們亂鑽撞到我,然後跌傷了,還要賠他們才是麻煩
很多騎車通勤的人也有車,只是不開而已,所謂車廂內的舒適,比不上塞在路上的躁鬱,還是想要騎車鑽車縫而已
nightdriver wrote:+1 我的看法就是:
1.這樣騎車是錯的,沒有打方向燈。
2.騎車應該騎在路中間,靠邊騎是錯的,這樣就不用變換車道了(路障)。
3.一般道路有最高速限,騎太快是錯的。沒有最低速限,慢慢騎就對了。
找個上班日請個假,大家來推動慢慢騎,安全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