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達人爭議多!交通部擬修法明列16項民眾可檢舉事項


我前天半夜也找這個事的來源,看看是哪一個立法委員搞的 7-1條
都斷線索, 只看到有總統公佈的案號
或許那時網路資訊不如今天完善。
那年代沒有INTERNET網站,沒有網路檢舉管道
沒有行車記錄器,沒有數位相機,要拍照舉發必須用底片相機,寫檢舉案紙本
沒想到,今日電子設備手機如此發達,軟體與網頁一貫作業,造成檢舉魔人氾濫成災。
時代進化了,舊法條也要修正。

(2)這也不能賴 賀陳旦, 我搜尋後,看是交通部路政司搞的。 是哪一個官員呢?

(3)就像車子在道路上的辨識度,是交通部硬要強迫車輛強迫裝置日行燈。
難道不考慮那些深色系車子顏色,的辨識度? 在晚上 光線昏暗處,黑色車的辨識度實在加倍困難。卻要全民安裝日行燈。
第二:國內車輛大多裝置前擋風玻璃隔熱紙,或多或少,都會造成對於車外的辨識度降低。
這個問題不要求,卻去強迫裝日行燈,加強辨識度,是捨本逐末。
另一方面,貼上前檔隔熱紙,導致車主欲加強視線,自己又裝置高亮度頭燈,濫用霧燈(再加強改裝LED霧燈),卻未思考此行為的氾濫,違規改裝。

制訂法條的人,應更加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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