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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287 wrote:
這是在限速100 前面一台大車
於是我很早就打方向燈 要切到中線
檢舉我的那台車 故意關門靠近
檢舉我 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先不說您在速限100的地方,在外線開時速122,是否有問題。您前面遇到大車,想要切中線,然後被檢舉?
請問您說的那個檢舉人,是不是照片中線前方的那台車?如果那台車開時速110,大車開時速100,兩車之間的距離本來就會越拉越近,這樣叫做關門?然後您要換車道,明明中線那台車的後方空間那麼大,您不減速換到中線那台車子的後面,反而加速從那台車和大車之間的空間硬切到中線那台車的前面?
難怪會被檢舉~ 更重要的是,檢舉還通過,表示真的有違規。而且距離不足硬切換車道,除非是非常誇張的,不然幾乎是不可能舉發成功的。
小惡魔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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