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齡橋下上百輛泡水車市府要負責嗎?

天災人禍第一個都想找國賠
那怎麼不找別國
推給颱風怎麼沒去別國 所以找那國來賠啊
哇哩勒,以後弄台爛車,淹了要政府賠。
a0980000056 wrote:
我覺得這很常識性的問...(恕刪)
全世界的水災車子都泡爛了,有通通國庫買單?
c1019515 wrote:
車主就是在等人拖吊啦...(恕刪)

笑爛,不是說“沒發陸警,水門關閉沒有SOP”
那昨天沒風沒雨、氣象風險公司沒報超大豪雨、甚至還只是熱帶低氣壓
怎麼水門外的車就拖光光啊

tradestone71
笑死,柯市府已經杯弓蛇影聞雨則潰,請問基隆河上游士林松山內湖南港淹水了嗎?員山仔開始分洪了嗎?如果都沒有下游百齡橋會淹水?有點腦好嘛!可憐啊,柯市府被巨嬰民粹嚇到吃手手,什麼SOP都變成狗屁了
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且不以有故意或過失為必要,以致人民的生命、身體或財產受到損害,可提國家賠償。。
a0980000056 wrote:
如果今天我跟某人說:「請幫我保管這輛車。」對方說:「好,我幫你保管。」這時候會成立民法上的「寄託關係」(民法第589條以下),如果對方沒有好好保管的話,對方確實會有賠償責任。

這裡是停車場 不是保管場(好比拖吊保管場那種)
是政府單純僅提供場地 允許民眾可以付非常便宜的費用停放私家車的權利 that's all
除此之外 政府沒有跟民眾成立其他額外的擔保契約
一生當中,至少要擁有過一台電漿電視或OLED電視。
監測河川水位、啟閉堤防水門是水利處權責,不僅關乎堤外停車場,更與堤內市民關係重大,自當有一套SOP,絕不會等到大水臨頭才緊急關閉水門。
如果有足夠的時間供市民移車,不移泡水民眾當自負,但如果有人怠忽職守,讓民眾連移車的時間都沒有,只能眼睜睜的看著自己的車漸漸泡水,市府當然有責!
真的很歡迎無腦的網軍買一台爛車去河堤停車場等淹水國賠。出張賤嘴
百齡橋旁河畔堤防是早年施作的土堤,都是以越堤道來進出(沒有水門)
亦即車主從發佈開始隨時可去自行移車

來猜猜那些沒去移車的車主心態為何?
1、沒警覺(賭一把)
2、人在外地回不來
3、雨太大不想出去(反正會拖吊)
4、其他(如被隔離)

各位覺得會是哪一個?
又哪一個適合申請國賠?
水門關閉,把人關在水門外,如果淹死了,有沒有連帶責任?
a0980000056 wrote:
我覺得這很常識性的問...(恕刪)
Eigen
堤旁有樓梯,你不走上去被淹死了,只是證明達爾文進化論。
lostinnet
你叫身障人士爬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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