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轎車撞母女行人 3歲女童送醫不治

經審視錄影畫面,撞擊後,車輛完全沒有煞車,導致被害者被拖行一段距離

這邊不想再說啥A柱、切西瓜、三寶甚麼的

就想說~在那個那麼短的瞬間,單腳開車的人,在沒有預警跟預期的狀態下
(廢話,就算是三寶也不是抱著撞人的心態開車的~甚至就是因為認為自己不會撞人,才變成三寶的)

本來就是來不及煞車的、本來就是來不及煞車的、本來就是來不及煞車的 

如果按照單腳天龍人的自以為是說法,三寶會兩腳同時用力,那至少還能看到煞車燈的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男人40一隻嘴
不對,入彎的時候腳要放在煞車上面含著,等到出彎確定之後再開始補油門啦。這個三寶一定沒有把腳放在煞車上。
傲笑憐
腳沒放在油門上,如何搶快切西瓜? [真心不騙]
d8859513 wrote:
罰金定的再怎麼高,沒人抓就是形同虛設


真的應該請警察多抓抓
讓大家回到考照前的記憶
交通就會好很多很多
但就怕警察在他就恢復記憶
警察不在場又秒失憶了
小人族我必黑單,機車族不黑只懟。
切西瓜搶快。
這種行為真的很危險。
問題是,每天路上都看得到。
女童馬上就可以投胎了
冤冤相報何時了
bibliophlist_32
這件事哪裡好笑了? 留言放這麼多笑臉。有事嗎?
傲笑憐
喔~駕駛肚子有一個隨時要生了...而且,按俗話說~小孩就是來討債的[鬱卒]
我是不懂台南高雄很多路口車很多都沒有左轉專用燈很奇怪,禮讓對向直行車根本很難左轉,不是轉綠燈就切就是等變紅燈再左轉。對啦,我知道一定要守規矩就是等到沒車再左轉,不過那不太現實,規劃不好,有左轉專用燈亮時行人是紅燈不能直走安全多了。另外A柱是什麼爛藉口,眼睛這麼大只盯著A柱幹什麼。
mm6842
會說A柱是藉口的 通常是騎車的!
車輛行人號誌未實施分離前,自己過馬路也要小心,加快速度不要看手機,佔理是一回事,傷亡又是一回事。
樓主的盲點在於,台灣宣導馬路如虎口幾十年,宣導注意內輪差不遺餘力,
結果就是馬路愈來愈危險,問題愈來愈嚴重。
因為駕駛認為,被車撞都是行人的責任。
駕駛的開車就更加肆無忌憚,
反正行人自己要注意。

如果樓主呼籲行人自己要小心,對交通安全有幫助,
台灣早就沒有交通問題了。
樓主用心良苦,
但適得其反。
NANBU1884 wrote:
女童馬上就可以投胎了
冤冤相報何時了

如果是你的家人,再來說這種風涼話
讓對方一屍兩命,才是最佳的結局,可惜法治社會也不可行
但至少要讓"牠"知道"牠"犯的滔天大罪,一輩子也償還不了
turocker2009 wrote:
每天帶小朋友走路過馬路上幼稚園,看了真難過


樓主每天帶小孩過馬路

若人車燈號分開,您認為會不會更安全呢?
turocker2009
當然會啊,我住台北,也有開車,一些大路口,如基隆路忠孝東路口,新生南路信義路口,中華路口,那麼長行人本來就要花時間過,現在人車不分離,搞到行人危險,汽車塞車
每次都會有人扯A柱。A柱會擋視線是事實,但視線被擋住又不想辦法移動頭部看清道路就任意行駛這樣跟閉著眼睛開車有什麼兩樣?看不清道路卻還是魯莽駕駛就是駕駛的責任
davis0725
開30年車,里程數40萬公里,從來不覺得A柱是問題!問題出在駕駛者如何克服,以及正確駕駛觀念!  克服不了說A柱是問題就沒資格開車!
傲笑憐
A柱就在那邊,又不會突然跳出來,該如何避免遮擋到視線,是駕駛人自己必須克服的問題,既然是必須克服,那就自然沒關係~你去買杯奶茶,忘了帶錢,一定要別人先賒帳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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