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0起,行人只要站上斑馬線(含邊緣一公尺範圍),無論遠近車輛都要停讓。

我最怕的還是直行路段,冷不防的突然出現無號誌班馬線
看到人就必需停下來?!,非常危險
想學國外?政府要做的還很多,不是只有處罰駕駛人
我有點建議:
1. 先檢討人行穿越道畫設地點,是否清楚易辨示,是否影響車流
2. 盡可能所有人行穿越道有專用時相號誌
3.無號誌穿越道應清楚設立警示燈,駕駛人需有100公尺的反應距離(依路段速限而定),兩端應確實清除障礙物,違停,變電箱等

以上都做到,再來處罰才有道理
破費阿 wrote:
你發布的CHP執法路段都是有特別標註的 "讓路行人"標誌,剛剛也在youtube上找了一堆CHP的執法均在有此標誌下才進行抓捕,可見得只是針對特別路段抓捕,要指望其他沒有標誌的地方例如大都市車流大的地方也照這樣的標準我是沒有看到相關的影片


因為美國大城市跟台灣一樣很少在抓違規,過去幾年來已經有很多美國媒體在報導大城市裡行人路權被嚴重侵害,YT隨便找找一堆。這也造成了美國的每十萬人交通意外死亡人數跟台灣不相上下的結果。

想進步就別比爛
神經病,什麼爛政策,
爛駕駛一堆為何不檢討駕照太好考?
七步成詩 wrote:
神經病,什麼爛政策,...(恕刪)

這政策真的爛透了,不是凡事學別人.照抄就叫先進國家

每個國家的環境不同,適合別人的不見得適合我們,更何況台灣交通建設規劃配套根本不到位

我就說了,歐美有些國家可以合法擁槍.吸大麻,台灣要不要也每個人發一把才夠先進?
交通部剛剛已經暫停這個無腦的新規定
路跑一哥 wrote:
我就說了,歐美有些國家可以合法擁槍.吸大麻,台灣要不要也每個人發一把才夠先進?


其實很早以前就已經證實大麻比香菸更不具成癮性,對人體的傷害也低很多。所以禁大麻卻不禁菸,從科學和醫學的角度來看,其實是非常奇怪的事情。

至於為什麼要台灣每個人發一把槍?鎗枝開放就可以啦,美國也不是每個成年人發一把槍,是需要擁槍執照的,而且槍也是要自己花錢買。

我是贊成台灣槍枝開放的,只有黑道有槍實在是不公平。
駕駛人怎會知道他要不要過馬路?
以後只要有人站在斑馬線兩端
停車就對了
被後車撞
行人車輛雙方都不動造成交通停擺
這些代價就由大家一起承擔吧
交通會更好還是更差
就由時間來考驗吧

也許經過一段時間後
大家就會養成一個習慣
就是路口轉彎前一定要放慢速度
隨時準備停車
也避免撞擊前車

因此上班要再提早出門
時間不要抓太剛好
也不要在路上橫衝直撞
速度要放慢

想一想
也算好事

常常覺得台灣駕駛人在路上好像都在趕著生孩子不然就是把車道當賽道
應該要學會 慢活
心平氣和一些
慢一些
希望大家都平安

我是開車族
不是行人族
resolve
是的,幾乎所有交通安全好的國家,都是犧牲車輛路權來換行人路權。
resolve wrote:
其實很早以前就已經證實大麻比香菸更不具成癮性,對人體的傷害也低很多。所以禁大麻卻不禁菸,從科學和醫學的角度來看,其實是非常奇怪的事情。

至於為什麼要台灣每個人發一把槍?鎗枝開放就可以啦,美國也不是每個成年人發一把槍,是需要擁槍執照的,而且槍也是要自己花錢買。

我是贊成台灣槍枝開放的,只有黑道有槍實在是不公平。

對啊,台灣應該要快跟進先進國家啊,要跟就跟到底,怎麼老是跟半套?”先進國家”都合法了,台灣是在怕什麼?

丹麥法律,到餐廳吃飯,吃不飽可以不用付錢,台灣要努力跟上先進國家啊
台灣汽機車違規仔
非常生氣

誰不知道台灣違規仔與違建仔
是多數人口
路跑一哥 wrote:
對啊,台灣應該要快跟進先進國家啊,要跟就跟到底,怎麼老是跟半套?”先進國家”都合法了,台灣是在怕什麼?

丹麥法律,到餐廳吃飯,吃不飽可以不用付錢,台灣要努力跟上先進國家啊


百分之百贊成啊

就像您說的,要抄就抄徹底
跟丹麥一樣,營業稅、股利稅、個人綜合所得稅都繳25%,就可以吃不飽不用付錢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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