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公會要求,酒駕不要吊扣駕照

超速、搶快、違停、殺人、酒駕 計程車真了不起

真替詐騙犯不值,只是打打電話就被抓

真該 弄個 詐騙犯全國聯合會,搞個大遊行

憲法有保障工作權,怎麼可以抓去關,應該通通放出來工作才對
h84855924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小黃是防疫英雄,
應該享受違規免罰+救護車消防車禮讓小黃...
垃圾黃的團體會有這樣的聲明........真的是




不意外
看到這種發文,就知道以後要少坐小黃多檢舉
直接升級撞死人不用賠!
撞死人不用法官審判!
撞死人不用關!
相撞都是別人的錯!
垃圾黃!
頭腦不清楚。 如果是真的為成員著想,計程車工會應該要強烈推動:

- 那怕是吃燒酒雞,只要測出任何酒就是酒駕,酒駕必需坐牢而且通報公司。

- 同行人沒有阻止酒駕重罰。

- 所有提供酒或是含酒精食物的店家必需告知酒駕後果,並協助叫計程車,不然罰款。

- Uber駕駛需加入計程車工會。

這樣誰還敢酒駕,計程車產業全面進入黃金時代。
職業駕駛酒駕或違反道交條例應加重其刑才對
整篇看起來就像是喝了酒寫出來的

訴求合理性跟用字用詞
實在是..........

或許公平正義在每個不同的立場來看
有相當的差距
訴求充滿矛盾...

第一點: 工作權,確實憲法保障。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法律之後.....
我也要求不能拿民眾的居住自由權開玩笑
所有監獄囚犯,一律回歸自由

第二點:黃燈秒數調長調短,就是駕駛人自己判斷
紅燈前過線就是安全、紅燈後過線就是違規
煞車及或不及,駕駛人技術問題、被追撞就是後車責任

第三點:檢舉不等於開單,開單的是警察
今天你要檢舉合法停在停車格裡面的汽車,也是可以,就警察不開單而已
回過頭來,專業執法的還是警察....
除非今天是質疑警察執法與辨別是非的能力

第四點:紅線臨停於法開單,不然紅黃線設立毫無意義
找白線上下客,確實很難,不然連坐法好了~
但確實政府配套跟道路規劃爛到有剩...

第五點:行人跑與不跑、有沒有羞恥心、跌倒與否,與訴求無關
交通打結跟車輛事故,也無從斷定與此規定有正相關
之前沒在讓、還不是到處打結到處撞,有比較好?

第六點:酒駕吊扣駕照牽涉工作權的部分,跟第一點相同
再者,酒駕吊扣駕照,本質上不影響"工作權",因為職業駕駛並非唯一工作選項
駕照本體也衍生自 器械駕照、飛機駕照 等,還是飛機機師酒駕比照辦理? 繼續飛?
這部分,也應該問問各職業駕駛,您會酒駕嗎?
會→駕照應繳回
不會→扣不扣駕照乾你屁事?
就像死刑,你不殺人放火,乾你屁事哦.....
這個公會真逗….不但不約束會員反而想替酒駕開通,難怪台灣計程車司機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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