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中正路&三民路口 車禍現場直擊!

wrote wrote wrote:
今天"水果"跟"爽"都有報導了!!!
女騎士已經不治了!!!
千萬不要闖紅燈阿~~~
尤其是十字路口型的~~~
超級危險的!!!

最常用的一句話:再快也是要等七天的!
陌生人NO.31 臭奶呆小光 Canon 6D 24-105mm F4L 580EXII
烏梅綠茶不加糖 wrote:
這..就版面上觀察來說..
台灣的摩托車是希望其他用路人當他是一台車.
但摩托車騎士本人很少把自己當一台車..
所以..


我想機車就是機車沒必要學國外把機車當車看,國情不同。加強守法觀念才是正確方向~
3萬6千平方公里的小面積裡,機車數量沒記錯的話高達1200~1300萬台。
扣除沒在使用的200多萬台,也有近一千萬台機車。
每台機車都把自己當車看,那台灣每條道路大概要拓寬3倍
不知道能否請管理員把這篇移除掉
畢竟人都走了
事情的對與錯警方也會調查
感覺這篇在討論下去只是會對公車駕駛與騎士家屬帶來傷感

alexpopo1688 wrote:
拖行27公尺小弟認為這台車已經以很慢的速度行駛


重機們
用很慢的速度行駛就可以拖行27公尺
在高速公路上這些大型車輛也是用120公里飛馳
到時候你在它面前轉倒
不把你拖個兩百公尺應該是停不下來
你們的裝備擋得住嗎
b10520tw wrote:
重機們用很慢的速度行...(恕刪)


難怪台灣執政者對重機證照這麼的"小心" 搞真久才好XD
b10520tw wrote:
重機們用很慢的速度行...(恕刪)

都還沒開放的事,自己還可以幻想那麼HIGH也真是服了你,
倒是高速公路上也發生過不少次汽車被卡車撞成餅的案例,
照你的對重機的標準來看,汽車應該要如何啊?
劉小白 wrote:
我想..人都走了,就別再討論誰對誰錯了
我們對自己及身旁的家人朋友要及時注意及關心
開車騎車不貪快
帽扣確實扣上
此事件給我們警惕
開車不違規才不會害人又害己


所以你的論點是二二八事件死了那多人..64天安門事件也死了那麼多人..人都走了就別再管對錯了!?

還真是進步啊!..反正只要車禍有死人..都是死者為大就對了!
石越 wrote:
所以你的論點是二二八...(恕刪)


人家的意思應該是交給專業的來,大家都沒參與鑑定、測量、勘驗現場等,在這邊討論表面上的誰對誰錯
,意義不大!
wrote wrote wr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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