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看到的~~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公告稿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九日發文字號:環署空字第0920089246Β號附件:機動車輛噪音量測方法主旨:公告「機動車輛噪音量測方法」。依據:噪音管制法第十二條之一第三項。5.原地噪音量量測5.1麥克風的位置5.1.1.量測點位置如圖1所示,位於與排氣方向成45 10,距車輛排氣管尾管部0.5 m處。5.1.2.麥克風的高度與排氣管出口同高,若排氣管出口距地面低於0.2 m,則設定在距地面0.2 m處。5.1.3.當麥克風無法如圖1裝設時,例如麥克風的位置碰到備胎、油箱時,則麥克風的位置須盡可能遠離最近之障礙物0.5 m以上。5.1.4.複數排氣管量測時,若兩管間距離大於30 cm時,則兩排氣管分別量測,取其較大噪音量者;若兩者間距離小於30 cm時,則選定較外側及較上方之排氣管。5.2量測期間引擎的狀況5.2.1.若S(1)>5000 rpm,則引擎轉速設定在S/2 100 rpm。5.2.2.若S(1)≦5000 rpm,則引擎轉速設定在3/4 S 100 rpm。註(1):S為引擎最大輸出動力的轉速。5.3量測次數至少須連續量測三次,每次作連續性的紀錄,包括急速關閉油門期間。取其最大值記錄之。
navigator wrote:這是你太誇張了!不要...(恕刪) 若我沒大吵大鬧我可能可以收集罰單來打牌了他那時根本在作秀你知道嗎?在記者面前一直演戲...若大大你原廠車的方向燈被誤以為改裝相信你也會氣炸吧
angelo1120 wrote:我實在無法認同監理站...(恕刪)</blockquot請參閱交通安全規則機車輔助煞車燈: 1、顏色應為紅色。 2、燈具基準中心應在中心縱向面上並高於其他後方燈 具。 3、應為續亮,不得閃爍。機車危險警告燈(hazard warning lamp):除燈光 顯示時,左右應同亮外,並不得與其他燈光連動 ,其餘各項規定與機器腳踏車方向燈規定相同。你所說的車種我是不知道但監理站人員是依法處理並沒錯有可能是機車廠商通過檢驗後附贈給駕駛人的產品反正台灣人就是愛贈品,廠商當然為利益附贈大家都愛的東西
紅綠燈&車輛的剎車燈&方向燈採用紅色or黃色or綠色,是因為這些顏色的波長較長,(紅色波長是所有顏色中最長),長期下來的使用習慣,人們也都能迅速的理解或感受這些警戒色,但現在不少騎士&駕駛將剎車燈和方向燈改色(藍,紫,粉紅色,白色),這實在是非常 非常危險的事!!尤其在夜間,先不說顏色波長的問題,當後方車輛看到前方藍色,紫色,粉紅色,白色的燈光亮起,或許根本無法立刻意會到這些光線的意義...
ataidx wrote:剛看到的~~行政院環...(恕刪) 我剛也查了一下噪音量測方法不過怪的是沒寫到底超過多少分貝(db)不合格???有人知道數據嗎???現場是車水馬龍的地方環境噪音我想也很高吧另外現場測試時有用轉速表嗎???不知道有沒有人知道???
影片第一個說話的很囂張嘛~我當警察一地把你噱到死~看你要繳錢還是機車報廢還然後勒?....看了真的有夠不爽了真的是腦袋沒長好可惜了他的父母生出了這種敗類不過第二個人真就是無辜了"吧"????原廠是長怎樣?好可憐....監理站的人才是專業的啦~~~別再走歪風了啦~~這些改管不考慮他人的鄉民們.....
rocky745288 wrote:我剛也查了一下噪音量...(恕刪) 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96.06.22.)http://ivy3.epa.gov.tw/epalaw/search/LordiDispFull.aspx?ltype=05&lname=0130http://ivy3.epa.gov.tw/epalaw/docfile/050130_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