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憐的老先生 被警察撞了

不管藍綠, 交通法規最高原則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所以那開車的警員要自求多福
好吧,反正總有一天你會死在馬路上,我也省了修車錢...
土撥會撥土 wrote:
先去撞撞小動物吧
又是個嘴砲的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或人生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真好笑

就一個點

縱使老人家違規穿越馬路

警察就可以撞 ??


不要因為人家是綠的支持者
就變成 違規在先 想幫警察脫罪

再怎麼脫罪 警察是人民的模範
他撞了 就一定被擴大解釋
yukiko wrote:
http://myp...(恕刪)

{節錄} ◎行人優先條款,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零三條

何以車鑑會鑑定判定駕駛人要為肇事負全責?車鑑會係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零三條:「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警察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行人先行通過。」本案的駕駛因此被判定應負全責。

這代表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有絕對路權,
那....如果行人不在行人穿越道的話呢?
這個法條似乎不能套用在此事件中.

新聞說是以應注意未注意來起訴的樣子,遇到這條什麼辦法也沒有啊
土撥會撥土 wrote:
連PM都不敢還說一堆...(恕刪)



說不定PM給您老~你又有話可以說了~省得麻煩

反正我是跟鄉民近來看熱鬧的~
清新‧優質‧上班不上01
phila wrote:
好吧,反正總有一天...(恕刪)


你是在咒我嗎
我跟你有仇嗎
你有點超過囉
noheal wrote:
真好笑就一個點縱使老...(恕刪)


真的很好笑

警察是故意去撞的嗎!?

不要因為自己是綠的支持者

就變成想要把整件事情導向警察故意撞人 想挑起事端

違規就認了吧 要穿越馬路本來就該多看
警察超速也有問題 兩邊都有錯 有什麼好吵的

原來台北的馬路都可以不用看紅綠燈 走就對了 難怪馬路上一堆找死的 自己想死不要害別人雷殘或撞車 ..
x18999 wrote:
這代表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有絕對路權,
那....如果行人不在行人穿越道的話呢?
這個法條似乎不能套用在此事件中.
...

就我知道的三種狀態:
1.行人在行人穿越道被撞 : 車子錯最大
2.行人不在行人穿越道被撞, 但在行人穿越道30M內 : 行人錯很大
3.行人不在行人穿越道被撞, 但在行人穿越道30M外 : 車子錯很大

網路上一大堆判例

所以我過馬路都盡量走行人穿越道 (行人闖紅燈也會贏耶)
各位大大 如果對圖示有興趣,請參考『1977 她的眼睛像月亮』http://www.youtube.com/watch?v=YgCiXDLIj6Q
chin1228 wrote:
兩個69歲的老先生被...(恕刪)


一般年輕人被時速100的車子撞
其實根本不用送醫院了
而是直接送殯儀館
何況是69歲的老人
所以隨便想也知道時速不可能100公里
依我看如果老先生在沒有煞車的情況下被狀擊
這樣的受傷程度
警方的時速頂多3~40

時速70以上根本就不用救了
早就死了
時速100以上被撞...人早就分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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