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emite wrote:
停個車位而已,沒必要叫自己親友去當人肉路霸...(恕刪)
人肉路霸也太沈重。
自己一個人開車找位子時,
總會遇到經過一個車位但稍微開過頭,只有準備等沒那麼多車之後,才倒車停進去,
這時候有後車看到就直接把車頭插進去了...
於是只要車上有載親友,
就會習慣性讓他先下車在一旁站著。
另一種情況是有車準備要離開,
為了讓他好離開,只好停稍遠好讓他倒車出來,
結果前車剛走,
我都還來不及進去,另一部車就以為發現空位,直接停進去啦,
也不管有人在後頭等很久了...
有個人站在那,
至少很明顯的表達出這個車位已經有人預定,
而且合理上,一兩分鐘內就會有車子來停。
我覺得先讓人下去佔位子,停起車來比較好整以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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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emite wrote:
其實看看正反意見兩方發言,就知道板上會用"親朋好友"~只要你在我車上,就要幫我佔車位的人不少
我自己是不會,看到這種人我也不想理
停個車位而已,沒必要叫自己親友去當人肉路霸
不管法律上有沒有規範這種事,我是覺得這是沒有公德心的事
反正這個世道沒公德心的本來就多,爭辯也沒用
法律沒規定的事是依習俗啦~
依習俗的話,那就是"社會事"了
惡人需要惡人治,哪天遇到跟自己一樣的不擇手段的就是要停的
高興這樣佔位都就繼續佔下去,十次連一次都沒有遇到內側兩輪胎壁都一個洞的
恭喜你~真幸運
...(恕刪)
這其實是人民法治素養的問題
其實這整件事只有一個基於法理的原則
先佔者贏, 法律保障先佔者, 先佔者是"人"或"人駕車"則無差異
若所有人都遵循此一原則, 那怎會有爭議?
問題就是有不少人認為"人駕車"的佔有權優先於"人".(法理上不成立)
"人駕車"具有可強制排除"人"的先天既存優勢.(車將人碰擠出車位)
而人很難將車推出停車位. 但若車將人碰擠出車位雖未造成當事者成傷,也實際構成刑法強制罪等.
所以由於認知差異,產生糾紛是自然的..
很多人在事發之初以為自己是對的,別人是不道德的惡人,
但一旦不幸進行訴訟程序,往往事情都不是當事人的想當然爾.
在法律上自己竟才是違法之徒. 且要受到法律懲戒..
到時再徒乎負負也來不及了..
不可不慎...
至於玩黑的,一來最好別被抓到,二來小心別人比你更黑.
很久以前看過一則報導(或笑話也不一定),
某交通爭執事件上, A拿出車上預藏的開山刀出來, 結果對方拿出烏茲(似乎誇張了點)
後來有沒見血或是不是有人掛了就不知道了..
不過在台灣因交通爭執而掛彩甚至吃子彈的事也沒少過
在台灣這個地小人稠,生活壓力大,很多人常常不爽的地方
遇到狀況, 不管法理或道德上對或錯, 能沒事最好..
因為你絕對很難知道對方的背景以及會如何反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