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咖 wrote:
不用比的那麼複雜
直接比死亡人數就好
死亡人數最多的車種退出高速公路路權好嗎?
我們請政府考慮這個辦法,這樣就不用吵了
可以從2010年1月1日開始算,不用多,到2010年3月底就好
看那一個車種死亡人數最多,多的退出高速公路!
這就不好意思啦!

九十六年道路交通事故A1類死亡人數為二千五百七十三人,其中機車死亡事故共有一千五百三十六人
機車死亡人數佔60%
至於行人, 自行車和汽車比例各為何, GOOGLE上沒寫

不過我不想佔便宜
GOOGLE一下, 台灣車輛機車佔70%, 不過再把里程數納入的話
機車死亡率的確高許多(何況汽車死亡率一部份是發生在高速公路上的)
不過我一直認為這應該很正常吧!
汽機車共用道路發生事故當然是機車吃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