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44 wrote:
看完你這篇回復,這裡...(恕刪)
如果你認為政府特別關照重機,而採用不同的標準來統計那我無話可說
不然原則上政府統計的準則應該一樣的
比率的算法不就最簡單...某條件單位數/總數...不就是比率了嗎
至於年份請自行下載附件,內有其他年份的數據可供參考
andy0626 wrote:
小夥子你激動什麼啊?? 我上面就已經說了, 我不針對任何一種交通工具!!!! 我也從沒說過汽車就是對的. 我當然清楚的知道台灣的汽車 駕駛習性也很糟! 但是我告訴你, 相對的機車也一樣. 我想表達的是, 台灣這個地方, 沒有這個環境! 人民素質太差.
美國罰的重? 我告訴你, 我現在就在美國. 去年一年內我拿七張超速罰單, 一張都200多美金, 有時超速太多罰金都到要300, 但是路上都沒車, 不影響任何人安全, 我繳的心甘情願!
至於台灣要不要比照辦理, 我的回答是完全贊成!!! 但真的可行嗎? 那些天天亂闖亂衝的汽車, 機車就要跳出來叫了! 罰重一點絕對是好事, 因為沒有什麼不好! 不要違規就不會被罰阿! 可是台灣人心態是這樣嗎?? 台灣人心態就是, 阿沒錢啦, 為什麼不去抓別的, 警察就要抓這種, 從來都是檢討別人, 怪罪別人, 檢討過自己嗎?
我絕對要再次申明, 我沒有針對任何一種交通工具!!! 如果大家多一點禮讓, 行車絕對會更順暢, 更安全.
祝大家行車平安








mb2000tw wrote:
所以你承認你也不清楚...(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