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NT wrote:
發文前先理解別人說的...(恕刪)
可是...看來我並沒有插錯話呀?
joey5 認為時速表用GPS校正過,已經有夠準了,可以一直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
但你認為GPS校正過還是不夠準,就算超速/龜車有正負十公里的寬容值,實際的最高速限還是有爭議,
最好所有車都不要行駛內線.把內線讓給要"超車"的車去開, 你的論點不是這樣嗎?
不過..除了超車也不能超速之外,法規可沒寫要以最高速限"超車"啊! 低於最高速限一樣也能"超車",
中線龜車可用95公里佔用內線一下下合法超車,同樣可能不小心阻擋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的"快車"。
我的論點則和joey5一樣,若能確定以最高速限行駛,就最好一直在內側車道開,但要盯著時速表!
這樣才能做守法的乖寶寶,以合法且最快的速度在高速公路行駛,且可減少收到各種罰單的機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