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迪月亮 wrote:
『高速』就是最致命的物理因素.....
尤其在高速公路上,動則時速100Km以上高速......
大碰小......生死瞬間即決......
高速雖然可能是致命的原因,但常常不是車禍的主因。
車碰車的事故通常成因是速度落差跟不良的動線交叉。
要提昇交通安全應該是避免車陣中有過大的速度落差,
還有就是避免近距離的動線衝突。而不是考慮撞了
會不會死人。
台灣的交通管理部門雖然想用內側禁行機車的方式來
減少汽車機車的動線交錯,卻在路口接近路口處產生
了更多更危險的動線衝突。
sanyea wrote:
但是,我不清楚快速道路上究竟死的多少重機騎士了?
上面有人說,僅有一次的死亡事故,這數據錯誤吧,還是有人說謊?
sanyea wrote:
不僅高速是致命的因素...(恕刪)
惡魔印記666 wrote:
重機無辜....路權...(恕刪)
惡魔印記666 wrote:
重機無辜....路權...(恕刪)
wishleakage wrote:
吃中飯了嗎??願您好...(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