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isboy1 wrote:
我知道開車要保持安全距離,也知道有一條應注意而未注意,但是是完全無法反應的話,要如何保持安全距
離呢?(恕刪)
你這種說法根本是倒果為因
自己不保持安全車距..前方有狀況才說自己無法反應??
保持安全距離的目的..不就是要增加你的反應時間嗎??
vivisboy1 wrote:
試問一下,如果我今天開車開在路上開好好的,對面一台機車壓過雙黃線跌倒人往我這倒,我剛好撞到他,那我又要犯了過失傷害嗎?(恕刪)
這種情形實務都還蠻常見到的..是你不知道而已
大多檢察官就不起訴處分了
案子沒起訴到法院去公開審理..所以也不會有判決上網讓你看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