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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5216888 wrote:
我應該會跟對方吵起來...(恕刪)
是可以吵,但站法律的立場是吵不贏的,甚至事後還會很後悔幹嘛去吵.....
別以為"理直氣壯"可以用在任何地方,就算要"理直氣壯"也要先揪出對方的錯誤,
而對方的錯誤在哪??難不成是"違規停車"??但加油站內非一般道路,所以不會有"違規停車"
的字眼出現在這個案件上,法律很注重條文及文字的,案件審理也是,機車車主在"無違規"且人
也不在事發現場的情況下與汽車發生了車禍,而整件事件發生的當下,擁有事件產生及避免事件產生
的決定權則是那位汽車駕駛人,而結果呢,就是撞到了....
以上已盡量用白話文說明,相信都看得懂,當然,法律有漏洞,律師就是靠這在玩的,汽車車主
也不盡然完全沒翻盤的機會,找個一小時要價一萬元資詢費的律師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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