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喇叭示意而已~為何要比中指!


歐吉尼迪斯 wrote:
在現今法治國家下,合理合法的討公道方式當然是訴諸法律,如果你有證據證明他侵害你的權益,當然就是去法院或是執法機關提出告訴,可能你會講很麻煩,但沒辦法,我們國家規定就是如此。

我今天假設在行車糾紛方面就算是自小客車的錯好了,也不能合理化或無罪化機車騎士比中指,那既然可以比中指,那為什麼不能停車下來砍人呢?

這兩件事是分開的,一件是行車糾紛,一件是公然侮辱

你說想用自己的方式討回公道,那假若,我今天跟你有行車糾紛,我用我自己的方式討回公道就是砍你一刀,那你還會支持我用自己的方式討回公道嗎?

不好意思,我不是學法律的,可能沒辦法提供專業的途徑來解決這樣的事情,但我只是從法治的角度來看這件事而已。 謝謝你的意見~~


法律怎麼規定, 就讓台灣法院的法官去決定, 但我在這裏假設一個情境, 大家來參考.

一個男子侵犯了一個女子, 男子在離開前, 發現女子心有不甘的對他比中指並破口大駡, 男子就拍下並PO上網, 說有一個女孩對他比中指、駡他很不禮貌,
然後說不管前因後果, 那女子就是不禮貌, 有罪.

不知道這樣的情境, 有多少鄉民可以接受這樣的說法.

壓力鍋 wrote:
那我天天騎車,遇到前面開慢慢的四輪駕駛,我叭他請他讓我超車,十個有九個半不理我,那四輪的魔人也是一拖拉庫嘍?

樓主前面有說他會讓,可是我們不知道樓主車號,無法得知樓主是否言行合一
壓力鍋 wrote:
同車道超車雖然法規允許,但沒有說騎機車的一定要讓開車的。

基本上,路況允許時,前車無故不讓超車,是違規
後車不等前車讓,就硬上逼車,也是違規
florence0729 wrote:
即使, 我已經騎乘在該道路最高速限 , 我可以完全無須理會後方車輛 ~~

因為政府不能公然叫人民超速,所以官方回答: YES!


只能給讚了

晴天晚上開車,遇到對向開前霧燈爆亮直射的
我都一律以中指遮住該光源
我也敢做敢當
前霧燈有種就來告我啊
誰有事沒事會比中指
中指那麼粗一根,拿來挖鼻孔也不方便

Dreambook wrote:
但沒事,我不會無聊想比中指


PS: 開遠光燈的我就直接遠燈反擊了

wetty wrote:
基本上,路況允許時,前車無故不讓超車,是違規
後車不等前車讓,就硬上逼車,也是違規

感謝告知,看到您的回覆上網查了一下,真的有這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47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百元以下罰鍰:
........略.......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
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這樣請人家讓路超車就更有依據了。不過我很懷疑有多少人因為這條被罰?看起來很難舉証。
看來開車的年輕人沒經驗
副駕駛座的阿妹仔更沒經驗
他在你前面
你想超車
OK的
你只要當時把窗戶降下來
對著騎士說
拍謝~借我過一下(請用台語說比較有親切感)
我想多數人都會覺得"恩!阿都搖下窗戶跟我說一聲了~我有感受到尊重就讓你先過"
你今天只用喇叭"問候"人家~~你當每個人都是學佛的嗎?
喇叭這種東西...就是一門學問阿

壓力鍋 wrote:
感謝告知,看到您的回...(恕刪)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
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這樣請人家讓路超車就更有依據了。不過我很懷疑有多少人因為這條被罰?看起來很難舉証。...(恕刪)



前面有說了,如果都己經最高速限在行使了,基本上超速超車是不允讓的. (但是行車禮儀上,能讓的還是會讓一下,不過前車都能讓了那表示換道超車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再來說慢車擋道,兩線道以上好了,有辦法的都是自行超車了.沒辦法的才會請他(路隊長)讓道.

以上你要舉証,要看車速. 真的差很多才有可能成立.


那回到這個case, 第一路況就不允許了(路不平,水溝蓋).標線也不允許(慢車道單線道). 第二車速上也都不慢了(雖然有爭議,但是互相尊重一下,給人一點空間找個地方讓也是種休養. 不用一直催讓)

如果真的按了喇叭, 就硬要我靠邊慢行? 我大概會慢行到可以靠邊為止. (比中指是多餘的,行車上可以讓後車整趴火多的是,尤是遇上那種修養不好的)
歐吉尼迪斯 wrote:
在現今法治國家下,合理合法的討公道方式當然是訴諸法律,如果你有證據證明他侵害你的權益,當然就是去法院或是執法機關提出告訴,可能你會講很麻煩,但沒辦法,我們國家規定就是如此。

我今天假設在行車糾紛方面就算是自小客車的錯好了,也不能合理化或無罪化機車騎士比中指,那既然可以比中指,那為什麼不能停車下來砍人呢?

這兩件事是分開的,一件是行車糾紛,一件是公然侮辱

你說想用自己的方式討回公道,那假若,我今天跟你有行車糾紛,我用我自己的方式討回公道就是砍你一刀,那你還會支持我用自己的方式討回公道嗎?

不好意思,我不是學法律的,可能沒辦法提供專業的途徑來解決這樣的事情,但我只是從法治的角度來看這件事而已。 謝謝你的意見~~

===

樓主這篇我也一直在思考到底是怎麼回事,已經想了一整天啦,但線索實在太少了,最後我認為就是雙方感受不同吧!(而且事先能不叭就別叭,反正再過幾秒,就能找到比較大的間距超車,這樣省了雙方的心情,時間,省了版友們的時間,是最好的處理模式!) (應該兩方都是好人啦,機車騎士的各方面感受,也不失為是善良平凡用路人!樓主女友所言,似乎樓主跟女友也都是好人) @_@ 所以就是這樣


以下都跟樓主發生的事完全無關,純粹是聯想未來遇到一樣狀況時,到底該用什麼好的方式來處理。
我需要一個完美的方案,又可以取得公道,壞人又可以立即受到嚴重懲治的方案!(當然,也不用氣得恨癢癢的用指頭來表達不滿) <===雖然我本人認為用中指來表達不滿已經算是很和善的一種模式了!
(但要視情況,壞人用中指問候好人,壞人的錯! 好人用中指來問候壞人,壞人的錯。)


請問後面一部瘋狂自小客猛叭(類似很多壞小黃那樣的猛叭---相信很多人遇過壞小黃)
自小客沒行車記錄器

前面被叭的機車騎士也沒行車記錄器(機車會裝的還是少數)

附近也沒路口監視器...也沒任何證人。

這時被叭的很不爽。(今天要是被一名絕世正道高手叭 那也摸摸鼻子就算了。可是就是被一名心性惡劣,又不懂得尊重其它用路人安全,甚至全部身家財產沒你十分之一...的這種人猛叭)

[這時已經產生負能量] <===物質不滅理論

這時該怎樣用另一股能量來取代掉這負能量?

(法律能給我公道?還是上蒼能給我公道?輕則就用自己的身體表達不滿,重則就是拿出輕型武器傷害) <===就是你說的拿刀出來砍人。有的案例是拿槍啦!

有的時候,就會讓一般善良的騎士羨慕一下那些飆車死屁孩,甚至快車道也佔用,時速或許也是10~20~30km慢速行駛,但可能每個身上都有球棒,鐵棒,甚至刀,槍。 嗯,大概就是六七十個屁孩一群

這時,愛亂叭的汽車駕駛會不會一視同仁? 前面一群死屁孩擋道,有沒有叭一聲?沒聽見
兩聲,還是沒聽見,第三聲,持續不斷的叭 或閃大燈?...

我是蠻期待一般人都能很一視同仁啦!(其實我自己也沒辦法做到,唉,因為我只對屁孩比較兇,對一般有點善良的用路人就比較體諒...)

===

就像昨天發問的問題,到底該怎麼第一時間,可以得到合理 正當 合法 又我方不用任何舉證 也不會佔用我方太多時間 的 "公道"。 因為前面有版友提出可以採取這樣的方式替自己討公道,所以我很想知道實際的操作方式是如何。謝謝(請直接給我最佳解答就可。感謝啦!)

[以前也遇過少數很誇張的反派駕駛,跟本樓完全無關,純粹後續大家討論到此,也很想將當年的疑惑一一解答,或許可以改變小弟未來作風。因為這些反派惡劣之人的出現,導致我有記憶,到現在幾年過去了還是記得這些壞人的嘴臉。就覺得很痛苦,我的記憶是何等珍貴,竟然要對這些該死之徒有印象。]
[如果當時能第一時間就除掉這些人,或這些人下一秒就被巨石砸死,或道路裂開摔下萬丈深淵,我認為這都是最好的方式,但不容易成功!]
[後來的我,每次遇到這些反派,就馬上閃掉了!因為我不希望我的腦袋中再對這些反派有任何一點點的記憶。這實在太不符成本了!]
[直至今日,發現有版友提到還是可以 取得 合理 合法 正當的公道。宛如在我黑暗人生中再萌起一絲曙光,小弟很想知道實際操作方式是?]

===

大概幾年前在小路遇到試完槍的小屁孩,持槍耍帥。當時有點氣到想直接除掉這兩小屁孩。
但又沒監視器,甚至有監視器,也是錄到我行兇而已!...(就是因為所謂的法治,法律,導致第一時間我不能憑著直接反應去除掉這兩屁孩!考慮到時候我得被關,賠錢賠不完,屁孩的家屬一定又會跳出來說他們的孩子是全天底下最乖的孩子!就跟洪案那些加害人的家屬一樣,永遠他們的家人都是好人!)
就算錄到小屁孩在那邊拿槍嚇人,法律上也是很縱放他們滴吧?
此事我到現在還一直耿耿於懷啦,沒除掉這兩屁孩,也不知間接後來有多少女孩子受害...或多少無辜受害。

當時沒帶手機,所以沒報警。就算報了,也未必抓得到持槍死屁孩!

===

我只想知道遇到負能量時,究竟要怎樣第一時間了結掉這事。又不會佔用太多時間!(合理 合法 正當 壞人又能馬上受到懲治 我輩正道中人又完全沒任何責任。)
因為有版友先提起這事,我很想知道到底實際操作辦法是如何!感恩。

===

florence0729 wrote:
我騎摩托車的時候, 路上沒什麼車的時候, 我絕對不騎慢車道 !
路邊停車、突然開車門、路口衝出來、三寶出現...

大大您忽略了最兇殘最防不慎防的人孔蓋不平,路面高低凹洞,傾斜度。(電線桿、小水溝)
(不過小弟跟我們這邊的人大家還是乖乖的騎在慢車道右方的白線之內...因為連騎在慢車道還是常常會被叭!或被不爽的惡劣汽車刷卡...)

其實台灣的道路真的很爛,四個輪子總是比兩個輪子穩多了,多體諒一下善良的騎士,這也是小弟的一貫作風!(騎士要注意的危機遠遠比汽車多多了)
(當然 遇到惡劣的飆車小屁孩,我的態度就會不體諒了。也希望大家跟我一樣,可以叭那些蠻兇狠的屁孩,不要叭一般正常用路人@_@)

===

PS:後來遇到一些事,導致我功體盡廢,現在只能當活死人,每天吃喝玩樂慢慢等死而已,已經沒當年的正道善良氣息了!這幾年我也是努力要當個反派,其實反派也沒想像中那麼壞!所以,江湖敗類,期待下一代的中原絕世高手去除盡,小弟已經沒能力嚕!
我開車 ! 我也騎摩托車 !

我騎摩托車的時候, Racing King 油門絕對都是一拜 在騎 !
但是我開車的時候, 相對騎摩托車 要來得守規矩 !
為什麼 ? 因為 汽車相對機車的體積要大, 反應相對比較不靈活 ~~


cp175641 wrote:腦子不清晰嗎?
速限之上不管是「道德」還是「規定」,前者有最低標準、後者有最高、違規標準
後面覺得前面不讓雞雞歪歪,前面覺得後面礙了他的路線、安全雞雞歪歪?
後面因為自己想法想超車,前面就不能因為自己想法騎在路中間?


我聽不太懂你所謂的 「道德」or「規定」.. 什麼標準 , 有的沒的!
你是全部都守規矩的嗎 ?

擋在路中間, 是大家爽就好了, 是嗎 !?


Pierre1126 wrote: florence0729 wrote:
我騎摩托車, 騎 40 公里, 就騎馬路正中間 !...(恕刪)
原來 在四輪的觀念中 騎機車就是要騎路肩跟水溝蓋~ 
florence0729 wrote:
即使, 我已經騎乘在該道路最高速限 , 我可以完全無須理會後方...(恕刪)
原來 在四輪的觀念中.我叭你機車就是要讓. 就算是騎進田裏也是要給我消失.
真了不起呢. 有這觀念怎麼不去開救護車救人? 比在路上害人好太多了.

所以呢 ? 前面沒車, 騎在路中間是 ?
你還是沒講到重點阿 ~
你是想講... 只要我守規矩, 沒有超速, 就算有慢車道, 我騎時速 5公里, 前方5000公尺一台車都沒有
我騎在中線車道, 那也是我家的事, 我爽 就好!
.. 是這個意思嗎 ?


Dreambook wrote:該路線有三車道,內兩線限速70KM/H
他要快可以去快車道
外側慢車道只有一線道,我閃開騎去路肩是我違規
且那慢車道也不少突起人孔蓋,最中間剛好是比較少的地方
為了自己安全乖乖騎中間也有錯?
我不敢說我都不騎路肩,但情況允許下我會騎在慢車道
他自己也說不趕時間,那何必叭我要我閃?
有時騎那我想吹吹風,我就會閃到路肩騎個 30KM/H 避免擋到慢車道的車輛
法律沒規定慢車道的最慢速限,但我也不想因此說我前車最大,
因此保持錶速60上下


從Dreambook 所寫的 ..
"為了自己安全乖乖騎中間也有錯?
我不敢說我都不騎路肩,但情況允許下我會騎在慢車道
他自己也說不趕時間,那何必叭我要我閃?"


我騎摩托車的時候, 路上沒什麼車的時候, 我絕對不騎慢車道 !
路邊停車、突然開車門、路口衝出來、三寶出現...

但, 怎麼就沒人發覺 ... Dreambook 騎在他騎的線道正中間時,
沒有注意到後方有汽車逼近、然後被按喇叭 !

但, 如果又如Dreambook說的, 那路段是三線道,
如果內側兩線道沒車, 汽車駕駛不變換車道, 卻故意在後方按喇叭 !
這也很奇妙囉 !?
難道慢車道有分隔島嗎 ?


壓力鍋 wrote:別在那邊講得如此正義,有開車的朋友自己捫心自問,在汽機車混合道上,如果開得不快,又有機車由後方接近,有幾個會靠邊開讓機車超車?


摩托車 要超車 ! 很難嗎 ?
汽車要 超車 ! 很容易嗎 ?
你 兩張駕照 都有嗎 ?


01 很多嘴泡魔人、鍵盤魔人 ~
講坦白的, 先問問自己騎車、開車是很守規矩嗎 ?


從這一件事, 也看得出 ... 很多人騎車、開車的心態都是 自己爽就好! 我幹嘛讓你 !

如果你騎的比別人慢 ! 你就讓道給後面比你騎得快的人 先走 !
你騎 80 , 我騎 100 ! 你就沒超速嗎 !? 你就不會晚七天才回家嗎 ?

上次在新北大橋, 我前面一台摩托車要超他前面一台摩托車 , 才按了一下喇叭 !
他前面的那台摩托車, 就開始在新北大橋的機車道開始蛇行, 不讓他超車 ~

我前面那台摩托車超不過, 我就超過了他 ...
在破百的情況下, 直接急煞在那台蛇行的摩托車旁邊, 再加速 ~~
然後 幹譙 那台蛇行的摩托車 ~
蛇行的摩托車嚇了一大跳, 差點連人帶車摔車 !

各位 ! 夜路走多了 ! 是會遇到鬼的 ~
不要在那邊假道學、講正義、講規矩 !

Dreambook 不想讓 ! 還騎到旁邊比中指 ~
明知道汽車副駕駛座的人已經拿手機出來錄影 ~
還是要比中指 !!!

... 想想自己的心態是什麼吧 !

如果你想講 汽車 駕駛有多惡劣 ! 去裝個 M1 吧 ~
沒有多少錢, 保你平安又安康 ~


至於比中指 ...
心情好的話 ! 應該是回家後再到警局備個案 ~
心情不好的話 ! 應該是如 Pierre1126 講的 .. 直接嚕你去田裡種憨薯 ~

『法律,是保戶懂法律的人!不是保護每一個人!』如果需要法律諮詢,只有付費,沒有免費~ 一 一+
比中指真的算好的了~

最起碼沒攔車動手....

里斯特 wrote:

法律怎麼規定, 就讓台灣法院的法官去決定, 但我在這裏假設一個情境, 大家來參考.

一個男子侵犯了一個女子, 男子在離開前, 發現女子心有不甘的對他比中指並破口大駡, 男子就拍下並PO上網, 說有一個女孩對他比中指、駡他很不禮貌,
然後說不管前因後果, 那女子就是不禮貌, 有罪.

不知道這樣的情境, 有多少鄉民可以接受這樣的說法....(恕刪)


太極端的例子,
人家只是叭你,
你就一定要比中指嗎?
你叭回去就好,
不會有人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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