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530三讀通過,交通違規檢舉7日內寄出!


單車逐夢 wrote:
同一個地點同一台車紅...(恕刪)


最近警方處理速度變快了。

我八月十四檢舉五十九件,隔天居然有二十九件回覆處理完畢,好可怕的速度啊!

所以...應該會五張單哦!

個人猜測啦...若同一天檢舉同一車、同一地點違停數次,有可能只會開一張單。
若每天檢舉,應該是每天開單。

若依法應該要照著連續告發的規定連續開單才對。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之1規定,駕駛人不在場或未能將車輛移置,每逾2小時,得連續舉發之,因此車輛如違規停放在同一地點超過2小時以上,是可以連續告發的。」

只是檢舉者要負舉證之責,每逾二小時....拍縮時攝影嗎?
gojen wrote:
最近警方處理速度變快...(恕刪)


分五次五日檢舉,一定是五張罰單,

因為警察的系統並沒有同車號的開單提示

警察也不會閒閒去查這台車昨天有沒有被開單

一切依法行事

違規停車可以連續舉發,

這是法條白紙黑字

只要證據夠,日期沒有造假

多張罰單跑不掉

立委就是替連收三十張罰單的鄉民解套

三十張不是假的
同一車號同一日期
不能被檢舉兩次?

我在新北市的檢舉系統檢舉一台闖紅燈
結果系統回覆

"此車號已在此同一違規日期內重複檢舉。"

所以一台車就算一天闖十個紅燈也只要被開一張單?
I love Vancouver!

kobenein wrote:
同一車號同一日期不能...(恕刪)


之前可以重複,今天我試,

系統也不接受

所以改寄去新北市的信箱

參考囉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如大家所願,
本人愛檢舉,也愛違規,
被開了 1500 張的罰單(檢舉超過 3000 件)
今天 0930 要發監執行強制處分 20 年
所以愛違規的你,盡情開心吧!
我會從此消失!


什麼意思?@@
今天接到警察回覆我檢舉的處理結果
看一下檢舉日期 8/11
大約處理了20天
所以"為了怕民眾一次收到太多罰單而將檢舉期限改成七天"
根本是狗屁
假設有一台車天天停在同一個地方(紅線)
我這20天每天檢舉
他還不是一樣要到今天才知道自己被檢舉
然後往後20天每天收到一張罰單

警察處理人力沒增加
"檢舉期限改成七天"
更本就是做半套
I love Vancouver!

kobenein wrote:
今天接到警察回覆我檢...(恕刪)


所以 立委的思考 完全有問題,

他不去想 如何減少違規發生 ( 沒違規還怕連續 30 張罰單 )

可以教育民眾,或是增加警力宣傳


而是用 " 讓檢舉者,不要一直檢舉 " 的 思維,來希望改善!


這就是 偉大立委 的思考模式,

講難聽一點,這種思維方式智商還真...........!


喜歡耍特權而天天違規的駕駛,就算已經修法,

我還是會讓你 連續吃 30 天的罰單,

幸福路 的那台 白色 MARCH,已經不敢再停紅線與紅磚道

就是檢舉有成的一例!

檢舉者加油!



gojen wrote:
最近警方處理速度變快了。
我八月十四檢舉五十九件,隔天居然有二十九件回覆處理完畢...(恕刪)


好羨慕喔!

我8/4號檢舉的闖紅燈案件

到現在都9月了一點消息都沒有耶

去幼稚園找一個小朋友用畫得也早就畫好罰單了

讓我們看看新竹市警察局的效率可以差到什麼地步...
新北市某分局,昨天也是一口氣回復了三十個案件,最舊的案件是7月底的(費時34天),最新的也有8月下旬的

不知道是不是要把案件量業績做到九月?
(還是拖過一整個八月被釘了?就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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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責機關回復內容: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您於103年8月xx日致「市長信箱」陳情案件xxxxxxxxx號電子郵件,反映交通違規檢舉網站是否有規定各分局處理時間一案,本府警察局說明如下:有關檢舉交通違規案件因需進行調查,經查證後即回復檢舉人知悉,本局原則上律定各單位之處理時效為7-10日,但舉發之期限仍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0條所訂3個月為準。 感謝您關注交通問題,敬祝萬事如意!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cdyao wrote:
新北市某分局,昨天也...(恕刪)


本人也是在八月底收到一堆回復

八月檢舉190件左右

原因不需多踹徹啦

因為修法只有規範檢舉者要七天

警察一個月內處理即可

所以有處理比沒回音好

本人不會因為多久處理就不檢舉

還是天天檢舉拍照錄影

因為這是我行善的方式

祝大家心想事成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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