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強的白痴 wrote:
你不要跟我說敲車子是酒測的一種(恕刪)
你哪隻眼睛看到我說敲車子是酒測了??
敲車子是 檢查交通工具!!!
奇怪, 中文有這麼難嗎??
六藝君子 wrote:
請先搞清楚 "有事實足認其有犯罪之虞者,並得檢查交通工具。" 這句中文的意思.
給你一點小小的提示 "之虞", 什麼叫"之虞", 建議先搞清楚.
還有, 不用發私訊, 這樣浪費網路資源
(雖然我覺得這種不提醒你守法.而取締違法無效怪怪的)史上最強的白痴 wrote:
沒有什麼都不表示就敲車檢查的啦
我沒記錯的話
在行使公權力影響其財產.隱私.等基本權益時
要先行告知
不然進入民宅為什麼需要搜索票搜索票由法官開出, (刑事訴訟法第 128條)
違停拖吊要先鳴笛廣播
甚至連超速取締都要先立牌子嘆氣(雖然我覺得這種不提醒你守法.而取締違法無效怪怪的)善意提醒不等於必要
請告訴我警察可以依據哪一點先敲車檢查?(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