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解超車月經文最佳的辦法大家也可以集思廣益或是誰能教我如何別再一直被人家閃了我不想超速阿

"幾乎要超速了",該不會速限100你就只開表速99吧?這樣的話大家都是以GPS速限+10的目標在開,當然是會比你快得多啊~
catmoo wrote:
我都已經幾乎要超速了...(恕刪)
Luke Chen wrote:"幾乎要超速了",該不會速限100你就只...(恕刪)


當然不是......

難道閣下認為速限100開到101就超速吧....

catmoo wrote:
當然不是.........(恕刪)


首先:高速公路上,不能先假設誰是龜車誰是超速! 同意嗎? 除非警察測速判定。
所以以最高速限行駛超車道,所謂最高速是警察裁決的部分,也因此自我宣稱已最高速行駛是不可成立的,後車比您快,您就是所謂的慢車。
再來,公路行駛上,後車有行駛超車的權利。只要當下車況合宜,都有讓車的義務(也有罰則不過交通警察根本不會處理這項檢舉...)。
另一則,高速公路上明文寫著最內側為超車道,請勿占用。文意上就是給超車行為所使用的車道。超不了車就退下來給別人用吧!沒人說一定要你猛加速往前衝。

另外ETC不可作為測速之用,也是明文有說的。
高速公路上,哪一種最危險!? 前方將撞上的障礙物最危險不是嗎。

這個議題根本就跟超速速度沒關係。
oxa9615 wrote: 首先:高速公路上,不能先假設誰是龜...(恕刪)


既然不能假定是龜車還是速車

那就可以持續在內線道啦

那個大家貼到爛的法規裡面就不是有寫



所以才建議警察偽裝成老百姓開單麻

每台烤漆3萬 烤個20台就夠了

一天我看就可以回本
有道德的就會禮讓
沒道德的就龜到死
高下立判

catmoo wrote:
既然不能假定是龜車還是速車

那就可以持續在內線道啦

那個大家貼到爛的法規裡面就不是有寫
fanrien wrote:有道德的就會禮讓 沒道德的就龜到死 高下...(恕刪)


有禮貌的閃燈 保持距離自然會儘量與人方便

把內車道當自己的飆車道 麻煩自己找路鑽

我不想為了別人想開快
提高我自己駕車的風險


fanrien wrote:
有道德的就會禮讓沒道...(恕刪)

來個對整個交通安全正相關總結&提醒,參考看看~


* 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 請保持精神狀況良好再上路。上路時請專心行駛,別做危險動作(例如車上撿物、蛇行..)。
* 變換車道前幾秒預先打方向燈示警周遭車輛(自己也要確認他車動向)。
* 依車道判斷車速,從交流道切入主線道時,請將車速拉高到速差不大再切入主車道。
* 一般車輛請以內側數來第2~3車道為主,超車時再切到內側超車道(路上都會有警告標示提醒),超車結束請回主線道。
* 大型車輛請以外側車道為主,超車時再切到外側往內數來第2車道,超車結束請回主線道。
* 請保持安全車距。
* 請保持在對 自己/他人 都相對安全的速度,別讓相對速度差太多。

(i.g. 大家都開100,請別開80! 開不快的請往外側甚至路肩行駛)
(i.g. 大家都開60<塞車>,請勿開100甚至更高,否則可能會開上天)

* 在超車道超車期間,又因不可抗拒力(如性能..)而無法快速超車完畢並切回主車道趕時間者,見到後方有車輛以較快速度接近時,請主動讓道; 趕時間的(例如稍微超速個10KPH超車者),在超車道請有禮貌地閃燈借過。喇叭應是緊急狀況下才使用(?)。
* 請勿開啟會影響他人視線的霧燈或私改爆輛車燈。光線不佳時請記得開燈,起霧時應開霧燈。


P.S.請自行校正車速,GPS也未必準確的,但相對於快樂表會準得多。

不要再跟樓主鬼打牆了
反正他就是認為開110-120就可以合理佔據內側車道
閃我的都是違規超速車輛,我不需要理會他!

與價值觀有別於一般的人爭吵
根本沒完沒了 (攤手)

就讓他繼續被閃燈吧
有個方式~~只是高公局要不要而已~~

直接連線etc系統~~

依照每個etag過站的時間~~

只要算出來超過120即開罰~

在依照身家財產加成!!

這樣喜歡開130的人應該也會乖一點!

hugo0221 wrote:
反正他就是認為開110-120就可以合理佔據內側車道
閃我的都是違規超速車輛,我不需要理會他!
與價值觀有別於一般的人爭吵
根本沒完沒了 (攤手)


之前有網友分享過以時速約116上下,跟著一台警車一路從台北開到新竹完全沒事,看來這警察的價值觀和你口中的"一般人"好像也不太一樣啊...

也許大家發文前可以先想想:自己說的開車方式,自己真的實際上路也是這樣開嗎?就算有警察有測速也不會改變?如果講了半天,一旦被問到有測速有警察就破功,那一直鬼打牆下去,有意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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