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moo wrote:
我都已經幾乎要超速了...(恕刪)
catmoo wrote:
當然不是.........(恕刪)
首先:高速公路上,不能先假設誰是龜車誰是超速! 同意嗎? 除非警察測速判定。
所以以最高速限行駛超車道,所謂最高速是警察裁決的部分,也因此自我宣稱已最高速行駛是不可成立的,後車比您快,您就是所謂的慢車。
再來,公路行駛上,後車有行駛超車的權利。只要當下車況合宜,都有讓車的義務(也有罰則不過交通警察根本不會處理這項檢舉...)。
另一則,高速公路上明文寫著最內側為超車道,請勿占用。文意上就是給超車行為所使用的車道。超不了車就退下來給別人用吧!沒人說一定要你猛加速往前衝。
另外ETC不可作為測速之用,也是明文有說的。
高速公路上,哪一種最危險!? 前方將撞上的障礙物最危險不是嗎。
這個議題根本就跟超速速度沒關係。
fanrien wrote:
有道德的就會禮讓沒道...(恕刪)
來個對整個交通安全正相關總結&提醒,參考看看~
* 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 請保持精神狀況良好再上路。上路時請專心行駛,別做危險動作(例如車上撿物、蛇行..)。
* 變換車道前幾秒預先打方向燈示警周遭車輛(自己也要確認他車動向)。
* 依車道判斷車速,從交流道切入主線道時,請將車速拉高到速差不大再切入主車道。
* 一般車輛請以內側數來第2~3車道為主,超車時再切到內側超車道(路上都會有警告標示提醒),超車結束請回主線道。
* 大型車輛請以外側車道為主,超車時再切到外側往內數來第2車道,超車結束請回主線道。
* 請保持安全車距。
* 請保持在對 自己/他人 都相對安全的速度,別讓相對速度差太多。
(i.g. 大家都開100,請別開80! 開不快的請往外側甚至路肩行駛)
(i.g. 大家都開60<塞車>,請勿開100甚至更高
,否則可能會開上天
)* 在超車道超車期間,又因不可抗拒力(如性能..)而無法快速超車完畢並切回主車道趕時間者,見到後方有車輛以較快速度接近時,請主動讓道; 趕時間的(例如稍微超速個10KPH超車者),在超車道請有禮貌地閃燈借過。喇叭應是緊急狀況下才使用(?)。
* 請勿開啟會影響他人視線的霧燈或私改爆輛車燈。光線不佳時請記得開燈,起霧時應開霧燈。
P.S.請自行校正車速,GPS也未必準確的,但相對於快樂表會準得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