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行經可疑路口、大路口我都會降低10公里左右對了!我還會按兩短聲喇叭~遇路口有待轉車,假使我在內車道,我會打右方向燈提醒後方駕駛,我可能會偏過去~但如果真的沒辦法一定要發生這種事情我會選擇盡我可能的減速,急煞、降檔等等然後撞上去~除非前幾秒有確認我右側無車,我才會急拉偏移但時速在可能失控的情況下,我還是會選擇撞上去站在我的立場,周遭未明急閃可能會造成更大的事故車子也可能翻覆旋轉,造成無法預測的後果、風險假使是我車頭撞上去,在預估的情況下引擎室的愧縮機制、車室的剛性、車子的氣囊、安全帶的保護對我自己而言的受傷機率會降低~
shermingchang wrote:如果意外總是會發生那麼超速為何可以不用討論?(恕刪) 意外有什麼好討論的如果你遇過最誇張的是對向來車為了躲狗翻覆結果飛過分隔島直接砸在你的車頂那這世界就一定還有更誇張的事情是你沒聽過的而已所以如果有能力我們會盡可能選擇剛性好、安全配備好的車子不是嗎?那行車呢?難道不是應該努力去保護自己?如果可以不管買車開車我們都會希望能避免或抵抗對向飛過來的那台車不是嗎?我可以確定我不會把我自己的安危寄託在別人的守法上所以很多人說對方超速又說視野不清你不把車頭推出去是不是就沒有這種問題了我不是在責怪傷者家屬而是強調要自我保護設身處地你是t牌車主你現在是想告到對方關一輩子還是希望當時沒有把車頭伸出去再說一次遇到這種莫名其妙的超速有什麼好討論的遇到隨機殺人的有什麼好討論的我只希望我能閃她遠遠的絕對不是堅持我沒錯然後懊悔痛苦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