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騎車對嗎?這樣合法嗎?

車流靜止時,合法
所以你應該要拍影片,才能判斷是否靜止
照片,絕對都是靜止的,所以如果只看你這張照片,告訴你

合法!
受限於車體大小

大至公車、遊覽車

小至一般汽車

再小至普通重型機車、及腳踏車

要有縫過得去幾乎都會“鑽”

今天不鑽,只是過不去罷了...

延申的就不多說,請自行腦補吧
tyiwen wrote:
這樣騎車對嗎?合法...(恕刪)

想檢舉就以任意跨越雙白線即可!
一般白線就以任意變換車道檢舉!
絕對成立!種點是影片擷取要看清楚車牌號碼!
heliun wrote:
受限於車體大小

大至公車、遊覽車

小至一般汽車

再小至普通重型機車、及腳踏車

要有縫過得去幾乎都會“鑽”

今天不鑽,只是過不去罷了...口哨


所以大家都會違規??

那這台重機後面怎麼沒有掛一串白牌機車或者腳踏車

整個畫面獨獨這一台重機在違規

顯然根本是單獨違規或是大搞特權

就好像成龍外遇時說他只是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

憑什麼自己違規就把大家都拖下水
法官認為,車流是在停止、靜止狀態,不能算是「同一車道違規超車」,所以警察以「違規超車」開罰是錯誤,判決撤銷裁罰。另台北高等行政法104年度院交上字第68號,上個月宣判也是做此見解。
可是法官也提到有可能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12款「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紅燈應依車道連貫暫停,不得逕行插入車道間,致交通擁塞,妨礙其他車輛通行 」。
也就是說,紅燈時超重機鑽車縫到最前面不算違規超車,但不代表都可以這麼做,如超重機鑽到前方,卻出現併排、硬要鑽入唯一車道、逕行駛入交岔路口內而妨礙其他車輛通行者,警察可用第102條第1項第12款來開罰。.............
重機給人觀感不好,絕非一日之寒,

在下住台灣最南縣市,不管任何交通工具都有人違規…

白牌機車約40~50%,汽車也是約40~50%(如果扣掉小黃可以降低很多),

很少看到重機在路上,但是看到的重機違規比例…接近百分之百…


cwc wrote:
重機給人觀感不好,絕非一日之寒,
在下住台灣最南縣市,不管任何交通工具都有人違規…
白牌機車約40~50%,汽車也是約40~50%(如果扣掉小黃可以降低很多),
很少看到重機在路上,但是看到的重機違規比例…接近百分之百…




喔喔喔喔喔

因為『很少看到』

所以你看到的時候

看到的那幾台就等於100%

台灣人的邏輯

真的超棒der
停權?? 版規?? 現在在我看來都只是權力的傲慢罷了!!!
crazyhatch wrote:
喔喔喔喔喔因為『很...(恕刪)


他的採樣比率怎麼算出來的我比較好奇,40%~50% 可能是自己腦補出來的吧。

crazyhatch wrote:
因為『很少看到』
所以你看到的時候
看到的那幾台就等於100%
台灣人的邏輯
真的超棒der

您說的是,我這個台灣人的邏輯就是這樣,
不知您是哪一國人,邏輯是如何?

還有雖然說是很少看到,但是一天也有幾台到幾十台、一年看到幾百台應該沒問題,

或許不算多,但是真的沒有印象,路上哪一台重機有在遵守交通規則。

tyiwen wrote:
這樣騎車對嗎?合法...(恕刪)


說真的

我覺得這根本沒什麼

版上一堆要公審重機駕駛行為的....

其實就是看不爽重機 看不爽重機 看不爽重機

我開車在路上

遇到重機群

他們飆快也沒影響到車流(路隊長才讓人不爽)

鑽車陣太小縫的他們也不敢鑽...因為車太貴(小綿羊鑽的才兇)

所以我對重機群在路上是無感(好吧...我會羨慕)

要說他們違規

說真的...我自認為我違的比他們兇~哈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6)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