練生活 wrote:
不要說交通檢舉差不多等於0,其實google一下網路還是很多案例的,有時也不是什麼成本問題,單純就是員警"作業疏失",只是我們無從得知,是故意疏失還是真的不小心疏失
退一步來說,就像我前面所說的,
違規者想要報復檢舉人,還得要有足夠的社會人脈與經濟實力.
烙人去打架,是要很大的成本.
有足夠的社會人脈與經濟實力,會為了一張幾百元的罰單,一千多元的罰單,
忙來忙去的.
還有,這些慣性違規者,可能月月都接罰單,月月都忙著報復,真的會忙死人.

如果真的把這些新聞所言視之為常態,擔心被報復,
就不要檢舉,這樣就可以安心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