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53x85cu wrote:我知道什麼是慢車,只...(恕刪) 構造不同不能平權那機慢車就可以混為一談?今天道路的主要使用者汽車所有不依軌道行駛使用機械式動力車輛 都是汽車都可以依法使用道路這是最基本的公平正義
這個問題其實不用討論得這麼複雜。既然是民主社會,就應該由民意來決定具有爭議性的公共政策。政府應該要拿出魄力,看是進行公投還是委託公正民調公司進行民調都可以,由民意來取決一切。不能因為某些少數人的聲音比較大就隨便屈從!
汽車 大客 大貨車在市區時速40公里跟時速110公里,閃法纂法是不同的.時速110公里閃車,他翻車打滑的機會很大、超級大。時速40摔車 ,時速70摔車 ,時速110摔車3種速度受傷程度度全不同,3種速度摔車危害其他用路人的程度也不同(台灣國道高速公路車流很大的呀)。
chenann wrote:汽車 大客 大貨車在市區時速40公里跟時速110公里,閃法纂法是不同的.時速110公里閃車,他翻車打滑的機會很大、超級大。時速40摔車 ,時速70摔車 ,時速110摔車3種速度受傷程度度全不同,3種速度摔車危害其他用路人的程度也不同(台灣國道高速公路車流很大的呀)。...(恕刪) 有人表面說機車高速摔車有安全性疑慮,其實心裡是在擔心自己開車輾過去會有責任。自私合理,但自私過頭到腦筋不清楚就可憐了。越多人選騎機車,您們開車的受到塞車的痛苦越少,這是全體汽車駕駛每天都能享受到的;至於高速摔車被您輾過這種事,絕大多數人開了十幾年車,也遇不上一次。您用這種理由反對別人騎機車用國道,其實不是自私,是頭腦不清楚。在國外,有數據顯示機車用國道比用市區或郊區道路還安全;如果您以為台灣國情不同,台灣國道比國外危險的話,那我告訴您,如果台灣的國道比國外危險一倍,那台灣的市區道路可能比國外市區道路危險三倍!因為台灣的天兵交通主管機關,堅持車種分流,搞得市區道路動線交錯嘛!所以說若您不讓機車上相對安全的國道,就是逼迫機車用相對危險的市區道路,或是逼別人改開車嘍?難怪識者說台灣就是歧視機車,就算國道蓋再多也不夠,上下班尖峰時段永遠塞車。這就是您要的嗎?如果汽機車分流真的那麼好,是否省道也改汽車專用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