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整串文,到底是有沒有看過內文orz去年10月發生車禍,現在才來問。1.早就超過告過失和鑑定的時間了。2.過失傷害起碼一~三月,不和解,要嘛去關,要嘛罰鍰一個月三萬,你不花三~五萬跟對方談,寧願花時間打官司?我也是醉了。3.刑事告完,還有民事,大約要花三年,出庭十幾次!這些時間拿來賺錢多好,不過事主連強制險都可以沒繳,應該是很忙,一堆站著講話不腰疼的。
1.對方臉書照片請你務必截圖並留下時間,這是可以當證據的2.沒繳強制險這點非常可惡,請你務必馬上去繳納,其實對方的很多要求強制險都有陪,你自己不繳,現在被討了怪誰?3.到這關頭你還不去找律師協助處理還想在01找免費律師,我真的很無言,你以為律師隨時都會在01上等你發問嗎?說句實話,對方就是看你們年紀輕好欺負,又沒強制險更爽,遇到問題又不懂尋找專業人士處理年金被改了,旅遊金只好靠你了
jackgn3333 wrote:這一整串文,到底是有沒有看過內文orz去年10月發生車禍,現在才來問。1.早就超過告過失和鑑定的時間了。2.過失傷害起碼一~三月,不合解,要嘛去關,要麻罰鍰一個月三萬,你不花三~五萬跟對方談,寧願花時間打官司?我也是醉了。3.刑事告完,還有民事,大約要花三年,出庭十幾次!這些時間拿來賺錢多好,不過事主連強制險都可以沒繳,應該是很忙,一堆站著講話不腰疼的。 jack大小弟回完才發現早已過半年了。(沒想到樓主現在才發文問)推論對方應該也是在三四月期限前提告。不過前方有突發事故,怎麼會覺得能提告對方緊急剎車有過失,找個會溝通的中間人協助和解撤告比較實際。
這樓留言最好笑了!好像在反諷!zachke wrote:我覺得妳們一開始就大錯特錯了任何車禍幾乎都是雙方責任,只要是兩個移動車體相撞,鮮少單方全賠的。如果他真的是緊急煞車,你應該跟他求償。車禍發生的當下,不管你占多少責任,一下車就是要 "看林老師的88,你會不會騎車?"然後接下來就是 "看林老師壘,我這半年的精神賠償你賠定了",然後跟他求償300萬這樣一切的事情就解決了。(恕刪)
八月二十 wrote:2.沒繳強制險這點非常可惡,請你務必馬上去繳納,其實對方的很多要求強制險都有陪,你自己不繳,現在被討了怪誰?...(恕刪) 沒錯,真的很可惡……鍵盤高手更可惡強制險在這個案例,你說賠多少?幾乎都賠?我看不到五千,但開板也可以申請強制險理賠……而且強制險不管有沒有繳費,對方都可以申請強制險理賠……不懂裝懂?怪鍵盤高手……不曉得你們在意這實支實付的零頭嗎?沒記錯的話強制險在車禍事故是不看肇責……
說一句坦白的過失傷害不是什麼傷天害理的前科如同廚師的雙手一定會有刀痕燙傷一樣20多歲的小伙子說不定還覺得很帥呢再過20年有小孩以後還能加油添醋在小鬼頭面前耀武揚威當年林北從車尾撞下去以後在空中轉體三圈半還順勢脫下安全帽往前方無路用落跑的汽車車主砸過去對方阿的一聲吐血倒在馬路上最後林北像超級英雄的落地擺Pose背後那台被撞的超跑這時也爆炸整條馬路上的人都被這幅電影海報般的經典畫面給震攝定格最少20分鐘稍微想像一下那對童真的雙眼閃耀著佩服的光芒所以根本就不用怕啦你都覺得不合理法官難道就覺得合理?恐龍法官沒這麼多10萬搞不好給你砍到1萬祝好運
這個案子還有得拖,我以個人經驗說一下接下來要跑的程序接下來開偵查庭檢查官會先問你們事發經過但在檢查官問到你是否認為自己有過失時要小心回答要是回答得不好會被檢查官判定你己認罪而被起訴在開庭結束前檢查官會問你們是否要再調解雙方都願意的話檢查官會直接將你們轉到調解室去不願調解或再次調解不成的話(你們的情況應該談不成)幾個星期後檢查官就會向法庭起訴以你們的案子來說檢查官會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就是案子送到法官手上時,法官不用另外開庭直接看完檢查官送來的資料就可以判要罸多少賠多少這時就是你們最後的機會了,你可以先花點時間寫“陳訴狀”把事情發生的經過到開偵查庭期間與對方談判的過程寫出來你找到的對方發文玩樂的資料也可以一併附上也可以再提供你們的就醫資料在陳訴狀上面讓法官知道你們其實傷得比對方還重這樣法官就可以有多一份參考資料來斟酌判決輕重而送交陳訴狀的時機要掌握,因為時間很短通常檢查官起訴將資料送到法院到簡易判決可能只有2、3天時間在檢查官起訴的同時會再寄起訴書給你這時你就要馬上聯絡承辦此案的地檢署書記官因為資料是由他送交法院的跟他說你有寫陳訴狀請他一併送過去之後你就要賭對方會不會主動聯絡你再做調解因為對方目的只是要錢,到這個地步他會比你還急你就可以再跟對方談賠償金額如果金額你無法接受的話那就靜待法院判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