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開車上路四面楚歌:行人、單車、普重、大重都造成您被"法律(法官)"陷害,反向思考是不是不要開車就不會倒楣。
不是嗎?
小劉1122 wrote:
剛出爐的新聞,這個夠不夠讓你安分一點了...(恕刪)

Duncanc83052 wrote:
對,大型重機就乖乖...(恕刪)
我就有看到一台重機,乖乖的跟車陣,正在想說很乖很守規矩。沒想到隔幾分鐘,前面塞車,他就快速的從中線刷到路肩,從右邊路肩刷過。嚇一跳,以前不用擔心的小縫,現在也要小心重機刷卡了。可怕。
前面老是有人講的,汽車不綁安全帶,飛出來的。先說不守規矩不綁的,活該以外,不綁機率只1/100。乘以車子壓到石頭會翻車機率1/100。開車飛出來的機率只有1/10000。比上重機時速100壓到磚頭,機率大概90%會在地上滾。兩個相比,汽車(就算是最不安全的鋁罐車)也比重機安全9000倍。
另外,再怎麼寫保證書也沒有用。萬一法官判你壓死人零肇責。不用抓去關。家屬還是可以提出上千萬的民事賠償,這是不相關的。
是不是該立法禁止跟在聯結車前面100公尺
隨便拿個與台灣不太相干的影片下個有爭議的神結論,然後射後不理看著大家互咬,大家咬得越兇他越高興。
大家停手吧!跟著這種人起舞幹嘛?被操弄了都不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