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600??呵呵我只能笑了會這樣想一定沒騎機車如果以次來計算大概一個月要2000以上路口買個吃的 算一次去市場買個菜 算一次上下班算兩次吃個晚餐來回算2次哇 你們好棒棒大家都不要出門好了每天吃泡麵夜市倒光光
小野田 wrote:怎麼改善交通,他做四...(恕刪) 機車停一次20是不痛不癢,覺得20元你付得起別人付不起嗎!這樣就能改善交通真是想太多!一停就是6-8小時以上的我還想是否該用累進費率..因為你們就是柯p希望能搭大眾交通工具上下班的那群.真正苦到的是用機車代步生財的,一天不知要跑多少點.收費是ok的但希望有更好的配套.收費能改善交通真的是笑笑看!!
停車亂象應該跟執法有關吧台灣警察對違規停車要管不管你去夜市看看就知並排的一堆 但只要車上有人警察就趕一下 不開單造成大家僥倖心理諸如此類狀況 不勝枚舉機車停車格收費 早在馬英九就提出但後來不了了之個人認為交通改善 先從執法著手才對另外台灣路霸文化不改善要叫人乖乖繳費難讓人心服口服我想舉個例子我家附近的警察局停車場裡面不是停警車 是停警察自己私人的車然後把警車等公務車停到馬路上連執法單位都這樣 何況一般民眾
166011 wrote:機車停車格收費 早在馬英九就提出但後來不了了之個人認為交通改善 先從執法著手才對 機車停車全面收費 是需要幾十年的計畫 也不可單一計畫執行首先要從管制機車總量跟機車減量開始...這個沒做就想全面收費就是擾民而已台北市的機車總量遠超過機車停車格就算是想停停車格 找不到車位才是常態要收費不畫停車格這樣說不過去當想隨便買個便當都要加收20元,店鋪生意絕對嚴重受重大影響全畫了,還限制巷弄停車又將會有很多機車無格可停,變成強逼市民違規,開單量會暴增而且為何只有台北市才這樣? 全台灣都該全面收費才符合公平原則最後,還是只能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