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車禍,敲竹槓,請大家幫幫我!1/14更新

我是車商~也有開設保修廠~
諸如此類的交通事故見過不少~
我覺得既然對方想私下和解~其實就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即可~
你已經有盡到你事後主動關心的義務~接下來就交由保險公司~
基本上對方有任何訴求~以及賠償~保險公司會收集他的維修單據~還有求償證明~
當事人千萬別主動答應他任何要求~
花錢買保險就是給保險公司處理~
難道要自己自費賠償??

我不知道對方到底狀況怎樣
我提供我的例子給你看看
我之前和人擦撞,比例他7我3,我住院7天(腳有開放性傷口,縫8針)
我是對被方的後座載人的踏板插入腳踝,因為對方沒將這踏板收起來,所以法院判他肇事責任較重,對方也有上醫院但只有擦傷,瘀青,你知道上法院後法官判對方賠我多少.......2萬
所以你這個案件,若法院判,最多是賠財損部分,除非他的人有開放性傷口,住院或骨折
不然只剩下財損部分,什麼精神賠償,薪資賠償,照顧費上法院法官都不會判啦~
你以為對方開多少,就算有收據,法官會照這樣賠嗎?法官先砍半,然後再看收據賠....

我姪女,在巷子裡被汽車撞傷膝蓋,有開放性傷口
包含機車修理賠兩萬5....

你這個案件...賠不多啦.....

kuosky wrote:
其實就大的問題是保險公司內部的核定理賠上限,
這是你唯一要擔心的是保險公司根本沒有9萬的額度給你,.(恕刪)

只要有保第三責任 起跳應該都是3~50萬吧 額度一定夠~~~
上法院 法官判多少 保險公司就是賠多少 車主根本不用出半毛錢~~除非超過第三責任保額
只要確定沒刑事問題在了, 就交由保險公司處理就好, 上法院..... 沒差!!!!!
t5685963 wrote:
我不知道對方到底狀況...(恕刪)


你的例子倒是還蠻令人同情的。
有在騎車的,自己要另外保險比較好。
我同事平常開車,休閒騎重機。
聽他說,重機風險高,也沒辦法像汽車一樣保車體險,而且機車受傷機率高,所以他是針對自己保意外險。
刑事如已過,只剩民事就法庭看怎麼判阿

bibliophlist_32 wrote:
我同事平常開車,休閒騎重機。
聽他說,重機風險高,也沒辦法像汽車一樣保車體險,而且機車受傷機率高,所以他是針對自己保意外險。
.(恕刪)


其實~~~~~富邦有重機險 包含車體 駕駛人傷害 第三責任
藤原豆渣店 wrote:



其實~~~~~...(恕刪)


謝謝提醒。
有保險可買很好。

我是聽同事說的,自己本身很多年沒騎機車了。
bibliophlist_32 wrote:
你的例子倒是還蠻令人...(恕刪)


那個已經是10幾年前的事啦~
對方是未成年,又單親,法院因看他家境才賠這麼少的....
算我運氣不好吧~腳是沒廢啦~能走能跳的,只是神經受損了,傷口和腳趾到現在還是有些是麻的~
就算是陪我20萬我也不要,我只要我的腳健康.....

至於姪女的事是這幾年的案件....所以法官不是吃素的,你們看到的新聞法官判賠很多的,都只是很偶而的案例,大部分法官判賠都以收據為主,賠最主要是在人傷部分,至於車損部分,甚至樓主說的手機毀損和精神賠償那個都賠很少啦~就算有收據,都不見得是照價賠償~
MING ZHONG wrote:
1.醫療賠償$5000
(當下只有急診費用加上,後續2次換藥)
2.他家人請假從外縣市照顧他一個月$25000
(說是家人請假照顧他補償家人薪資)
3.精神賠償$20000
(受傷在腳,說都會頭痛,沒有醫院證明)
4.薪資賠償$10000
(學校社團活動打工因為車禍擦傷損失的薪資)
5.機車車損$15000
(沒有估價單,只說他朋友幫忙修的價格)
6.手機賠償$20000
(原先他拿國產智慧型,說是車禍造成損壞,後來換iphone還提醒我只要幫他出2萬就好)
...(恕刪)

1. 合理
2. 請他出示醫院診斷書,上方需註明"無法自行料理生活起居,需他人照顧",還有家人請假照顧他的證明。
3. 請他出示精神科醫師的證明。
4. 請他提供支前打工收入的證明,及診斷書需註明宜休養不宜工作的時間。
5. 請他出示單據? 沒有? 那就用喊的。
6. 請他出示損壞的舊手機,依那支手機的價值來賠。

我覺得,還是讓法院去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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