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onme wrote:論騎機車人數,應該遠大於同性戀人數吧.但可以說完全沒什麼人關心機車路權....(恕刪) 機車談路權?騎車的這些人把機車當成了機動炸彈..自己犁田.自我毀滅就罷了..問題是還會牽連到他人身家生命安全..
henrylin66 wrote:凡舉不合己意的民眾...(恕刪) 討論公共議題時我有沒公民素質嗎?還是美國,日本,香港這些連125都能上國道的國家,公民沒素質??????爭取國道基本使用權力?是沒素質的一種??
imroamdog wrote:這個已經講過很多次了...(恕刪) 這個已經講過很多次了,他沒有不准"你"這個人結婚,而是不准你使用同性別這種類型結婚。這是管理規則與辦法,只要符合遊戲規則,誰都可以結婚。別告訴我機車也有上國道的需求,是沒錯,但是有替代方案,而且他不是說“這個人”不能結婚跟同性之間不能結婚相比,這之間差異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