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 我每天開高速公路 看到這標語也只是覺得政府想要輕鬆點方式提醒駕駛人而已笑笑開過去 順便注意自己有沒超速 沒有必要這麼嚴肅吧~何況 你說文字會有針對性 , 我想問 你的暱稱對某些人 是不是也有針對性?
清爽小雨g wrote:繼續超速,有一天來抓你的不會是警察,是死神。還在那裏自爽,幫不了你。就怕你害了別人而已。(恕刪) 我天天超速行駛至今已20餘年,死神離我遠得很.因為腦袋清楚的人都知道,車速只決定車禍的嚴重程度,更嚴謹的講,應該是相對速度決定車禍的嚴重程度。 例如同方向200kph追撞 前面後置引擎開190kph的,根本甚麼事都沒有. 駕駛交通工具上路,最重要的就是不要出車禍,不要出車禍,自然也就沒有甚麼車禍嚴重度可言。乖乖遵守路權優先順序規範,哪怕對方在幹道開時速200,也撞不到你乖乖遵守路權優先順序規範,哪怕你在支線開時速200,你也不會撞到主線的人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