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車打左轉燈卻右停重機急煞「翹孤輪」摔傷還遭罰

確實是未保持安全距離
不過前車應該也要開罰吧
未依規定使用燈號?
刷卡失敗,先生還有其它卡嗎?
重機騎太快,未保持安全車距無誤。
書本教你基本功,歷史供你當借鏡,實戰讓你學應變,未來是你不可知。
保持安全車距就有時間反應了....
影片中對向有來車,車後方又有台車急駛而來,那婦人往左靠不就是判定左轉彎不過,往內偏不就是想給後車超嗎? 不過一般車子超車也是從左側超,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又硬要鑽100%都是重機的錯吧
一條巷道可以讓重機急剎到翻車,可見速度是很快的,好佳在剎車性能極佳,要不然前車就可能被撞翻了~
就是安全車距太短了......基本上後車碰撞前車這個車距沒有保持好,其他的怎麼也都難辭其咎
錢大爺 wrote:
看來大家真的對重機觀(恕刪)

何止觀感不好....
不時把一般道路當賽道狂飆就算了
我住在嘉義縣的台18 岳父母住在台3線
假日的重機------吵死人不償命的(只有少數的優良車主)

還有一些奇耙的重機車主
不知道他們是腦袋有毛病又或是肢體障礙不協調
在市區他們遇到要提醒別人時
不是用按喇叭提醒的......而是狂拉轉..........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超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或者鳴喇叭。在沒有道路中心線或者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上,前車遇後車發出超車信號時,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應當降低速度、靠右讓路。後車應當在確認有充足的安全距離後,從前車的左側超越,在與被超車輛拉開必要的安全距離後,開啟右轉向燈,駛回原車道。 

所以,應該知道誰錯了吧。
凱開223 wrote:
台中新社區14日一名(恕刪)


還好前方騎士是打左轉燈,所以後方重機想要從右邊刷卡,如果前方騎士是打右轉燈靠右,等待左轉...

後方這台騎超快,不保持安全車距的重機,如果是變成從左邊刷卡,依照這種車速跟鑽縫過盲彎,應該是直接pk對向自小客.....下場可能不只有自摔這種輕傷....
未保持安全距離 結案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