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蘇花改路權!500多位機車族包圍公路總局

ohmykang wrote:
在台灣有很多像你說的(恕刪)


垃圾四輪的數量應該遠大於兩輪垃圾

總量的問題

有兩輪也有四輪同時也是垃圾也不少

只有四輪!完全瞧不起兩輪也不少!類似某種族群優越感

人的問題

人如果變成垃圾

騎車與開車與其腳踏車與走路都會變垃圾
Leonyang1603 wrote:


你這種人真的是永...(恕刪)


我還真的不懂哪裡沒違規了??

未保持安全距離、在西濱公路上塞車或等紅綠燈時,二台四輪並齊時,重機從二台四輪的中間鑽過去或跨越雙白線鑽車,鑽到最前面去,而且重機還壓過停止線,這些都沒違規?

若沒違規,我也沒話說…
ohmykang wrote:
我常開快速道路或西部濱海公路,
快車道上常常可以看到重機,
當塞車時,這些重機就開始在車陣內鑽來鑽去,鑽到最前面去,而且,還不止一台,這樣子不算違規嗎??

這樣子算那門子違規。
沒騎過機車嗎?
兩個標準,全被你們這種人搞亂交通。
含交通部官員。
ohmykang wrote:
我常開快速道路或西部(恕刪)


我從來沒騎過重車。

但是我要弱弱的請問,台灣開車的人在平面道路時候會不會並排停車?會不會鑽白線慢車道?在國道的時候會不會走路肩?

走路的人不會隨便穿越道路?都乖乖的走紅綠燈斑馬線?

同一個國家的人 我從來都不相信誰比較高尚這種鬼話。

騎車的人會滑手機,開車的人難道不會滑螢幕滑手機?走路不會滑手機?真是見鬼。

天龍人說是全台灣最高尚的,但是路上違規和車輛數量成正比。天龍人開車停車違規的數量和頻率也是嚇死人。

當初天龍國說要設置固定照相機,重點路段固定開罰違規停車,一堆天龍人就開始炮轟什麼違反天龍人權的鬼話全部跑出來。

同一個國家教育出來的人,真的開車有比較規矩?走路有比較規矩?重機比較傲慢?

台灣人如果不能誠實面對自己的缺點,我看就永遠不會改進。
兩岸和平:接受集中營、特色管理、坦克輾人民。
結論:抗議再多幾次 包圍再幾次其實都沒有用
理由
一長官沒有一個騎機車上下班
二大官的小孩沒有一個騎機車上下學
三上品無二輪 下品無四輪
四法律是訂來給弱勢的人用的

長官們/立委們年年出國考查 結果都一樣 所以下面的人吵再多少一樣
ohmykang wrote:
我還真的不懂哪裡沒違規了??

未保持安全距離、在西濱公路上塞車或等紅綠燈時,二台四輪並齊時,重機從二台四輪的中間鑽過去或跨越雙白線鑽車,鑽到最前面去,而且重機還壓過停止線,這些都沒違規?

若沒違規,我也沒話說…(恕刪)

最近才看一法國的youtube ,當發現前方堵車時,
兩車道汽車會靠邊,一左一右,特意讓出兩車寬讓重機通過。

我們這是大派不是,絲毫不覺得有錯。
汽車堵車非要重機也陪你堵車嗎???
富良野 wrote:
呃呃........(恕刪)

機車也是一種汽車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3
第 3 條
汽車依其使用性質,分為下列各類:
一、客車:
(一)大客車:座位在十座以上或總重量逾三千五百公斤之客車、座位在
二十五座以上或總重量逾三千五百公斤之幼童專用車。其座位之計
算包括駕駛人、幼童管理人及營業車之服務員在內。
(二)小客車:座位在九座以下之客車或座位在二十四座以下之幼童專用
車。其座位之計算包括駕駛人及幼童管理人在內。
二、貨車:
(一)大貨車:總重量逾三千五百公斤之貨車。
(二)小貨車:總重量在三千五百公斤以下之貨車。
三、客貨兩用車:
(一)大客貨兩用車:總重量逾三千五百公斤,並核定載人座位,或全部
座位在十座以上,並核定載重量之汽車。
(二)小客貨兩用車:總重量在三千五百公斤以下,或全部座位在九座以
下,並核定載人座位及載重量,其最後一排座椅固定後,後方實際
之載貨空間達一立方公尺以上之汽車。
四、代用客車:
(一)代用大客車:大貨車兼供代用客車者,為代用大客車,其載客人數
包括駕駛人在內不得超過二十五人。
(二)代用小客車:小貨車兼供代用客車者,為代用小客車,其載客人數
包括駕駛人在內不得超過九人。
五、特種車:
(一)大型特種車:總重量逾三千五百公斤,或全部座位在十座以上之特
種車。
(二)小型特種車:總重量在三千五百公斤以下,或全部座位在九座以下
之特種車。
六、機車:
(一)重型機車:
1.普通重型機車:
(1)汽缸總排氣量逾五十立方公分且在二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下之二
輪或三輪機車。
(2)電動機車之馬達及控制器最大輸出馬力逾五馬力且在四十馬力
(HP)以下之二輪或三輪機車。
2.大型重型機車:
(1)汽缸總排氣量逾二百五十立方公分之二輪或三輪機車。
(2)電動機車之馬達及控制器最大輸出馬力逾四十馬力(HP)之二
輪或三輪機車。
(二)輕型機車:
1.普通輕型機車:
(1)汽缸總排氣量在五十立方公分以下之二輪或三輪機車。
(2)電動機車之馬達及控制器最大輸出馬力在五馬力(HP)以下、
一.三四馬力(電動機功率一千瓦)以上或最大輸出馬力小於
一.三四馬力(電動機功率小於一千瓦),且最大行駛速率逾
每小時四十五公里之二輪或三輪機車。
2.小型輕型機車:電動機車之馬達及控制器最大輸出馬力小於一.
三四馬力(電動機功率小於一千瓦),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
四十五公里以下之二輪或三輪機車。
(三)前二目三輪機車以車輪為前一後二或前二後一對稱型式排列之機車
為限。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2
一、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包括
機車)。
普羅登 wrote:
交通部這個考量是有道(恕刪)

蘇花改個人還沒走過, 不過偶爾會走雪隧, 由於車流方向及汽車排放廢氣的關係, 隧道尾端的溫度會高於剛進隧道的地方超過10度, 夏天甚至會高過12度. 不信的人自己去走一趟就可以驗證.

也就是假設今天溫度是32度, 隧道尾端的溫度高於43, 44度是很常見的. 這樣的溫度汽車裏面有空調當然無所謂. 但是機車騎士在這樣的溫度下, 吸的還是汽車排放的廢氣, 個人覺得生命堪憂

你講到重點 一堆人無視還在吵交通部說笑話

兩輪的連假去塞一次 隧道 而且不得走路肩看還會想走嗎
民進黨政府會把人命的過失推給馬英九,突然發覺台灣人聽膩了,只再好找個江啟臣來背黑鍋
一直糾葛在二輪.四輪在蘇花改. 到底是甚麼車引發的事故? 是車.還是行為人?
舊蘇花很漂亮.有時間我一樣會騎或是開那條路.除了硬體改善.這些大車的駕駛行為和思考邏輯.才是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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