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斑馬線上撞死人(植物人),一律唯一死刑,財產歸受害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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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orizero wrote:
還真感謝您的詛咒呀!(恕刪)


流氓喔 你遇到壞人 所以被桔譙。

這個樓主 怨念真重。........

要去拜拜保平安。不然又被喬..果然像黑色會。
乾脆拿把衝鋒槍,
看到車子開快一點,
乾脆直接就把他轟掉。
keypower wrote:
把撞死人的賠償方式調整就好了,賠得多自然駕駛人就會自己注意了(恕刪)


我原本也是這樣想 ...

案例看多了

二手一攤 錢沒有 命一條

碰到這種的你怎辦 ?
ericyomr wrote:
二手一攤 錢沒有 命一條

碰到這種的你怎辦 ? .(恕刪)


那就要他的命啊

這種不負責任的駕駛少一個算一個
ericyomr wrote:
我原本也是這樣想 .(恕刪)


這種人是有,但是絕對少數

不要因為少數可能的漏洞而不去執行

而且還要規範營業車一定要保相關的第三責任險

我知道保費一定不少,但不爽保就不要開營業車

方法一定是有的,看政府要不要做而已
看了這新聞心真痛, 希望台灣快點可以改善人行道的品質、還有開汽車機車的安駕觀念、行人過馬路也要多留意車況。
台灣很多方面也比國外優勝、包括人情味,社會氣氛、醫療和經濟等等、可是人行道品質卻一直沒有大改善,多少無辜生命、家庭因此受害、希望有一天大家也能安心的在台灣步行、過活、這是政府國家須要給人民的基本權利和保障,最近我也有把危險的人行道拍照傳檔給台中市政府要求改善、希望大家看到有問題的人行道路段也幫忙拍照並建議市府處理、在大家共同努力和監督下才有機會慢慢改善。
樓主可以發起 投票。如果有500票 以上。那可以上行政院提案。
不過01的會員。號稱80萬。 這樣算是很低的門檻了。


https://join.gov.tw/govcontact/index

不然只是在01提爽的。上了台面給你舞台。結果 全台灣。不到2萬票。那就慘

主題
提議,斑馬線上撞死人(植物人),一律唯一死刑,財產歸受害家屬。
Xantia_L wrote:
樓主可以發起 投票。...(恕刪)


樓主之前有說過他不做這事
行人違規導致斑馬線上車禍也算駕駛人的就是了。樓主很偏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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