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q93084 wrote:要看完全部來龍去脈才能知道雙方對錯但貨車行為擺明了是殺人未遂這不衝突吧(恕刪) 57樓質疑貨車「不見得是故意」要撞機車,這裡卻直接說是「擺明殺人未遂」,這還不矛盾呀?是哪裡有新事證讓你改變了說詞嗎?真的別再凹了!
就重機的速度與大卡車的速度來說,前方都沒有車子,依重機的速度看起來,重機應該會超過大卡車才對,但看到他是並排情況.重機有沒有煞車,刻意併排行駛在大卡車旁,這點不知道,因為被後面追上的貨車檔到了,沒看到是否有煞車減速,只能看到他是併排的情況.會這麼想,因為就是有這種人,刻意開到你前面,找一台車併排行駛,明明前面都沒車,因此卡死後面車輛.不管如何,貨車下這重手就是不對,只是應該瞭解是否有他的前因,才導致這後果.貨車會下這麼的重手,感覺起來有前戲,事情不單純~
menter wrote:如果,今天是一台超跑,切完車道後跟聯結車並行,被這台箱型車超路肩掃到車頭。這串樓,風向應該不一樣吧? 超跑的車身貨車後方去掃到他那就是貨車翻車滾三圈了但前提是要追得上超跑車尾燈都看不道怎麼去撞
一個巴掌拍不響我猜測應該是機車一直行駛在左側,貨車要超越 機車不讓 (機車其實也沒一定要讓的道理)貨車逮到機會超越,順便要嚇一下機車,機車很自然的按了聲喇叭貨車更是不爽到家,於是劇情就此發展...騎車在路上無論有理無理,最好還是以保護自己安全為首要所謂的"路權"是在無意外風險下說說,當有風險時還是"忍"一下較妥碰到無意的人,你不讓 他會從旁繞過去碰到有意的人,你不讓 他就用車體去威嚇你,你不就處在危險當下萬一你受傷了,你是贏得了眾多人的支持可是受傷躺在床上的是你自己!!以貨車如此開車方式,猶如不定時炸彈,應該"吊銷"駕照免得他再去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