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支持廢除交通條例第七之一條連署!還我們祥和社會!

黎 wrote:
感謝你花時間精力去檢(恕刪)


我本來是直接打電話報警,結果警察說他們人正在處理別的案件,晚點會過去,我請他們在跟我說處理狀況,警察也答應,結果早上打,到了下午4點還沒回應,我又不死心打電話去問~~結果大家都知道

隔天早上我就走去散步,拍了10幾張 標明地址直接檢舉~~通通成案
基本上我的檢舉都是很明顯造成別人的不方便

還有一次有台車直接停在機車道上去買飲料,我就大拉拉的站在他車前拍照,車主慢慢走回車上(他也看到我在拍照)結果他一開門~車門就被一旁公車定頂到,他老公跟公車司機道歉~他老婆從前座下車,抱著嬰兒跟我道歉請我不要檢舉(怎會讓自己孩子當肉墊?)後來我也沒檢舉了~因為修那車門應該很貴
若檢舉人都是適度、偶爾的檢舉,就不會有這些爭議了。
就是有一些特定的人,天天瘋狂檢舉,搞到太誇張,才會把這個制度給搞臭。
任何事情,就算他是正確合法的事,也不要作到太極端,
物極必反,一個好好的制度就被這些少數瘋狂檢舉人給搞到有可能廢除,何必呢?
太屌了!短短一天就5000人!竟然通過門檻!感謝01和臉書網友的支持!我只不過在臉書分享幾個社團!可見檢舉魔人有多令人討厭!
空殼椰子 wrote:
奇怪,你身邊周遭認識(恕刪)

你難道分不清有沒有違規和有沒有被檢舉的不同嗎?
解決不了問題,就解決發現問題的人。
違規魔人真的還滿可悲的...

所謂祥和社會也不過是把頭插進土裡眼不見為淨而已。
我其實也受夠正義魔人的拍照攻擊
譬如待在專用左轉道等待左轉,因為稍微轉動方向盤導致方向燈取消
檢舉我沒開方向燈....
另外每個人開車技術不同...烏龜車待在車道看到前方有車超車切進來就說逼車也時有所聞
到底甚麼是不正當駕駛,看起來大家應該都不太一樣
坦白說,當我不知道怎麼判別正義為何的時候
應該交給公正第三人判斷...
我只願意做好我自己該做的....
當你覺得你有能力做舉發的時候,而不是隨意檢舉的時候
你再來做這件事情.....
這樣才有可能社會才有機會比較祥和.....
所以我建議要調整該條款,直接增設可檢舉的項目條文(譬如可簡單判斷違規的項目)
然後每個項目該要有的檢舉條件....
讓所有檢舉人不再恣意的拍幾張照片就上傳檢舉
支持駕照燒一燒

反正也沒在遵守交通

被檢舉就先靠腰別人嘛
juliusato wrote:
我其實也受夠正義魔人(恕刪)

檢舉人只能檢舉,真正開單的還是警察。

所以你在拿到罰單時本來就有公正第三人啊..
shiji03 wrote:
檢舉制已成為社會最大(恕刪)


的確是民怨,因為路上很多陷阱,特別是有些不合理的道路劃線,很容易就碰到這些雙白線或雙黃線。你要真的避免碰到這些線的後果就是停在那邊或者開得特別慢,結果就是導致後面大塞車,但如果稍微壓到一點線通過的話並不會有交通危險,反而能讓交通順暢,而這些檢舉變態就等在這些陷阱旁不停地拍。

比如,有些人在道路旁黃線上臨停,但如果你要過就只能壓車道中的雙黃線。如果你要遵守交通規則,那就是等臨停的開走,如此只會造成後方大塞車。但如果壓一點雙黃線通過,其實也沒交通危險,卻能讓交通效率大幅提高,這樣的檢舉是促進交通還是阻礙交通? 交通規則不是用來滿足這些檢舉變態的報復心態的。
個人認為如果沒有檢舉,交通就會亂,很多人不會遵守交通規則,交通不會變好,規則可能要完善吧

之前去大陸時就看到每個省份的交通差異很大,有些省超守規矩絕不會超線或闖黃燈,有些省反而逆向停路中講電話啥千奇百怪都有,我問了一下司機

他說有些省攝像頭超多連路邊停車的攝像頭都有,只要你臨停超過多久,闖紅燈...等等就會直接收到罰單,沒有機會給你含扣

如果你們認為民眾檢舉有異,那就效仿大陸用智能攝像頭自動拍攝呀,看你可不看可以接受,這我自己是不能接受
當然人都會犯錯,我自己也會違規,如果真的有收到也就摸摸鼻子罵聲幹還是去繳罰單呀,再者如果你認為你違規有意義就去上訴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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