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old.liu wrote:你言重了,第1, 我的機車車尾 離紅線的拒離 過行人 絕對沒問題第2, 也不會有人貼著紅線開車 除非那人精神有問題第3. 若那人真精神有問題 這樣撞過來 ..那跟我有沒有停在那也無關了第4, 你的影片我沒點進去看...但我不是超出紅線的汽機車 別人必需冒險 走上馬路車道的狀況 就是貪圖方便要停在門前,其他的都是廢話
眼觀耳聽 wrote:把人打成輕傷沒有死不影響生命安危,可不可以不用判刑? 此言差矣!事有輕重緩急~不影響他人的暫停行為對比你的不倫不類譬喻很適合微罪不舉!我有前提,何需故意忽略~當然停了一堆還併排,已明確影響其他用路人的安全這我就不會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