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加紅茶 wrote:你可以針對新聞內容討(恕刪) 咖啡加紅茶 wrote:另外,我平常不私訊別人,但你都私訊我,來告訴我你用我家人當例子所以我也特別私訊你,因為怕你也沒看到有人在用你家人當例子。 第一 你真的想太多了,如果你不喜歡這個舉例那麼請你多一點同理心而不是把妳的同理心用在歹徒身上!第二 我從來沒私訊你,你是否被其他網友私訊而搞錯人?不然請你po出我私訊你的截圖?
chia.tsun wrote:有些車隔熱紙貼的,外面幾乎看不到裡面,你要警察先朝非致命部位射擊?最好以後這類逃逸車類都讓你遇到,不要到時又上網,抱怨警察查緝不力 隔熱紙太黑的問題 , 這是另一個話題了吧 , 目前好像沒有法規去規定隔熱紙的問題吧 !?每個東西都是環環相扣的 , 因為太黑看不到裡面 , 就可以開槍 , 我跟你保證這 100% 是不可能被法官接受的 .補充 , 我是支持警察合法執法的 , 但還是要看當時情況 , 我不會盲目亂支持一通 .
carasha wrote:隔熱紙太黑的問題 ,(恕刪) 一、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三十九條第一項第九款及第三十九條之一第一項第八款汽車檢驗之項目及標準:車窗、擋風玻璃未黏貼不透明反光紙,計程車車窗玻璃除依規定標識車號外,並不得黏貼不透明之色紙或隔熱紙。二、上揭檢驗法規之執行方式係以目視能透視車內及不反光為原則辦理。有規定可檢舉,檢舉成功要回去驗車太黑看不到不行開槍來回衝撞警察,意圖致死不用太黑也可以開槍...........
如果依照新聞報導,當時開槍的員警是在車前。你在車前,怎麼瞄準輪胎?大概的高度也就是前擋,可以模擬看看就知道了。另外,誰這麼厲害?知道車內是何人?有沒有槍械?至於攻擊性,已經衝撞警察了,就是有攻擊性了!!咖啡加紅茶 wrote:這種射法,比較像當下就是要把人打下來,如果是緊急下射不準輪胎,彈孔位置應該也不至於那麼高,還2槍都一樣高。最重要一點,駕駛雖拒檢,但車內應該沒槍械等武器。所以這案件家屬應該會認為有機會,會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