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507 wrote:
不然開單歸開單,規劃歸規劃,永遠沒有交集
有些時候是標示不清,規劃不良導致容易違規
或是路段已不符現階段使用情境
有必要屏除並改善這樣的狀況,交通才會真的有改善
現在的行政體系來說,規劃、施工、亂搞的里長、議員、執法等等,都是分屬不同單位,還有中央交通部制定法令,與地方因地制宜的問題。基本上交通就是各玩各的,地方不想賺中央補助,也可以不理管交通部的建議,而且交通單位也不是中央管得動,中央能管到的就是警察這邊,還要看地方臉色。
如果要通過交通基本法,基本上就是罰單金額更多而已,還有輕微刁難考照而已,不會有什麼改變。抄國外制度,民眾也要有自覺嘛,光是考照難度大為增加,執法嚴厲下被淘汰的駕駛一樣會像這篇一樣來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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