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10幾樓的發言,一堆人一直在那邊什麼直行車沒百分百路權,沒無敵星星,直行車就是會超速,用生命捍衛路權,鬼打牆的全世界的交通道路觀念就是“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台灣的法律也是這樣規定的一直在鬼扯什麼啊,基本觀念沒有的一堆違規仔,就是一堆找理由想違規就是了!
milagro wrote:全世界的交通道路觀念就是“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台灣的法律也是這樣規定的 法律真的是這樣規定的,依法論法,直行車贏~問題在於有沒有必要仗著法律站在自己這邊就一往無前?~我投沒必要一票;法律再怎麼站在我這邊也不值得我用生命去證明這個事實~
TheVerge wrote:工作中遇劫!台中「偉...(恕刪) 不就罰不夠重而已,如果任何交通違規一律吊牌三年拘役一年不得併科罰金看誰敢交通違規。我也會違規,不小心闖紅燈或者不影響其他人前提下路邊並排停車或紅線停車買個東西馬上走,但如果罰這麼重我一定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