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bj wrote:
我有中餐丙級,就可以煮河豚給別人吃?
不可以啊~
但你會不會做? 挖啊災~
如果你真的做了,然後吃死人了,有可能依照故意殺人判死刑嗎?
不行~你這就是過失,頂多加重是業務過失
smbj wrote:
後面就有說服我,我認...(恕刪)
。
,因為你認為有駕照or未成年的情況下,闖紅燈不是什麼大事(我很好奇你要怎麼教育你的小孩.....)


,只是偏袒你想袒護的對象而已(這種沒中心思想的人,最容易受到同情跟欺騙操弄了,所以才建議你多讀書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