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來機車死亡事故 佔交通事故近6成

瞎咪哇歌 wrote:
路上機車

有幾台是可以保持時速五十以上行駛的(別把重機扯進來)...(恕刪)


你多久沒騎機車啦...
瞎咪哇歌 wrote:
講了這麼多請回歸現實...(恕刪)

除了綠牌50cc之外的要保持50km/h有很難嗎?

你大概被"快車"道這個詞限制住了... 以現在慢車道的限速也在40~50km/h之間...
快慢車道的分法是沿用日據時期的日本~
所謂的慢車如下:
一、自行車:
(一)腳踏自行車。
(二)電動輔助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
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
輪車輛。
(三)電動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
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
車輛。
二、三輪以上慢車:
(一)人力行駛車輛:指三輪客、貨車、手拉(推)貨車等。
(二)獸力行駛車輛:指牛車、馬車等。

之前台灣的交通規劃並不是用車種分流的.... 也是車速分流~ 所以當時的慢車道限速在30~40km/h左右~
這樣知道了吧... 慢車=/=機車 所以後來都稱"機慢車道".
所以現在的一般屬性的平面公路快慢車道只剩名稱區別的意義~

還有第二點... 出了意外不等於死亡或住院.... 我相信你人生到此也出過意外... 怎麼還能在此上網? 一件事情會有程度... 不是像數位編碼一樣... 不是0就是1.
瞎咪哇歌 wrote:
講了這麼多請回歸現實...(恕刪)


該說你缺乏常識到一個不食人間煙火的地歩嗎
b10520tw wrote:
你這樣打槍自己人
是存心要讓這版冷掉嗎
(恕刪)

我只說較佳的概念.... 以運輸學為基礎....

而且我在這裡沒有自己人...
只是巧合大家思維一致.... 但有疑慮時還是要討論修正~~
chiayingcool wrote:
板大的連結我看了
該名騎士死因為後腦受到撞擊
不清楚當時她所配的安全帽為何
如果是好一點的全罩
或許今天結果會改變也不一定

的確
安全帽或許可以改變結果
但依然無法改變過程
還是一樣會撞到,只是死亡率降低罷了
如果機車沒有被逼到只有最旁邊可走的話
至少可以減少汽車未依規定右轉、大型車擋住機車視線、路旁違規停車而發生的車禍
inoue555 wrote:
個人是認為依照車速分流,顧到了使用權益的公平性之後,
才能有效堵住拿現階段規劃不良來作為違規藉口的駕駛的嘴。
不合理處消失之後,警方強力執法的立場才更站得住腳,
制度及權益上的不平等消除之後,才能有效導正台灣人的駕駛習慣吧。


其他國家我覺得還簡單一點,台灣..難..
高速公路的內線是超車道,宣導了多久,有成效嗎?有救護車要讓道,宣導了幾十年?還是可以看到有人擋路...
警察強力執法換來的可能是搶錢...加上水準低的媒體,警察乾脆不理。
要有效導正台灣人的駕駛習慣,我看應該要重罰...所有罰鍰都萬元起跳,加上吊銷汽機車牌照,沒有駕照可以無照駕駛,沒有大牌,我看他要怎麼上路....這樣制度及權益上的不平等消除之後,才能有效導正台灣人的駕駛習慣吧
elac_chen wrote:
其他國家我覺得還簡單...(恕刪)


配合重罰當然是必要,不過前提是規則必須公平,
在不公平的環境下不管再怎麼宣導,當然都不會有成效,
因為沒有人會服氣。

導正觀念是要按部就班的,如果遊戲規則公平,
警察搶錢之說自然也難以成立。

現在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世界第二少的日本,
(日本每十萬人6.7人,台灣為20.3)
當初在經濟起飛的時期,死亡數也是高得嚇人,
規矩都是要花時間教出來的。
瞎咪哇歌 wrote:
講了這麼多請回歸現實...(恕刪)

哇哈哈~你是在講瞎咪哇歌啊??
沒有料還要發言,我只能感謝你的發言讓我今天一天都很快樂,
哈哈~
Ducati_S2R wrote:
現在這種不叫車種分流!!


對阿
這個叫做"汽車專用"道路
機車專用道路??
吃屎比較快...
機車的悲哀

瞎咪哇歌 wrote:
有幾台是可以保持時速五十以上行駛的(別把重機扯進來)

為了你們這幾個喜歡騎快車的

就要要求開放快車道


真好笑
一樣50KM
騎機車叫騎快車?
開車開50KM就是正常?
什麼歪理
那位何不說汽車在高速公路都開100以上
飆車嗎?
高速公路又有幾台是保持在速限上下的?

chiayingcool wrote:
板大的連結我看了

該名騎士死因為後腦受到撞擊

不清楚當時她所配的安全帽為何

如果是好一點的全罩

或許今天結果會改變也不一定


那不過是次因
主因還不是因為不看後面直接開門
機車被逼到最左邊

像是車禍
一個人超速
另一個人違規
那主因是違規
超速是次因
鬼島一堆鬼腦袋! 台灣有三寶,政客、嘴砲、辦不到!
elac_chen wrote:
我認為取消車種分流,...(恕刪)

台灣人這種不守法的習慣是環境造成的。
除了基本的法治教育外,法規有沒有在認真執行、有沒有對駕駛做足夠訓練,
都是影響守法習慣的條件。
台灣在這幾點通通沒有做到。
我們的基本教育都只有智育的發展,造就了一堆只有知識沒有常識的國民。
我們的考照流程,造就了只會轉方向盤跟踩(轉)油門的駕駛人。
我們的執法方式,也無助於交通的順暢.............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