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hvci wrote:
立即性或高風險性的違規行為才檢舉?
這是把自己當法官還是警察的感覺了嗎? XD
跟警察/法官甚麼關係= =?
這是我的認為阿,也是我的自由阿,又沒人逼你照做,你要無差別檢舉也是你的自由阿!!
所以我才說:反正你也堅持自己行為正確沒有任何瑕疵,那講講這麼多有甚麼用?
若真的認為自己沒錯就繼續堅持去做自己認為對的交通檢舉就好啦,外界大眾如何輿論根本不重要阿,越在意這些也表示自己越玻璃心,既然認為自己沒錯又何必上網爭論討認同,應該繼續用自認為沒錯的交通檢舉來實現社會正義做到被大眾接受,然後來打我的臉最好讓我撤案,不正是如此嗎?
csshvci wrote:
誰來判斷有沒有"立即性或高風險性"誰說了算?
這就端看檢舉人的智慧與觀察力了,反正最懶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把所有違規都列為立即性+高風險性囉!!
檢舉人與檢舉魔人的關鍵差別也就在這邊囉!!





csshvci wrote:
法律有規定"立即性或高風險性"才能檢舉嗎?
這部分如果用規定的角度來鑽牛角尖,那請問法律有規定無差別檢舉嗎?
這就跟移別人車雖不違法但不道德的事件差不多道理啊,想做就別怕輿論囉!!
csshvci wrote:
無差別所有違規都檢舉有違法嗎?有不行嗎?有錯嗎?為啥就要被叫魔人呢?
XD
上一個回答正好也可以回這題:
這部分如果用違法的角度來鑽牛角尖,那請問法律有規定不做無差別檢舉就是違法嗎?
這就跟移別人車雖不違法但不道德的事件差不多道理啊,想做就別怕輿論囉!!
至於檢舉人與檢舉魔人也做過多次解釋了,這就是社會大眾對於檢舉人的作為做出的評價啦,你自己上網分別搜尋檢舉魔人與違規魔人,看看搜尋結果便知曉囉!
能治病的才叫良方,能解決問題的才叫做辦法,使用的方式無法解決事情又不懂檢討其中主因,甚至不聽勸阻或不尋求更好的方式提升效率只會傻傻往前衝,那叫一意孤行!
開放檢舉是為了使交通順暢的方式,開罰單為了減少違規行為的手段,但檢舉與罰單都不是司法目的,達到交通順暢才是開放檢舉的司法目的,若只是不斷開罰而無法因此達到交通順暢那就表示依賴檢舉並非治交通的良策,若能達到交通順暢那開不開罰都無所謂,至少對檢舉人是無所謂,因檢舉交通無獎金所以檢舉人本就不該有得失心!

義警義消/檢舉人/檢舉魔人都是個人選擇,也因自己的選擇所以得到的結果不同,這些簡單的問題背後剩下的都是自我偏執心態在糾結了,所以不用再問為啥要叫魔人,歡喜做甘願受囉!
不只檢舉界,任何的公益事業都一樣,難免出現老鼠屎壞了一鍋粥,此時願不願去蕪存菁也是檢舉人的選擇了!
少數檢舉人做的善事我認同,但要得到更多大眾的正面評價就看檢舉人怎麼經營形象了,但我只能說無上限的互相討好與認同是毒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