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iocean wrote:
今天下山時特別留意了...(恕刪)


各位前輩"事故現場圖在130樓"


下山過水溝蓋後 視野算不錯 非盲彎(過停止線前 看不見出彎點)

上山的動線視野極佳



但小的意思是

如果依筆錄內容 現場相片 事故現場圖 互相比對鑑識

小的是否 真的 有足夠時間 "反應"

而犯了 應注意 能注意 而未注意


您所懷疑的這點"要真像那位阿婆說的你沒道理看不到他,他也沒道理看不到你"

1.第一句話對方並沒有說(整篇文中也沒有). 小的確實有聽到她尖叫的聲音,代表她有看見下山B車.
2.小的有看到她,不過距離不到3公尺(前方),筆錄時有講.



對方車輛動線

連阿姨本人都不曉得 實在難以判定啊

"可能"是發現有車輛下來 想往右切回 結果來不及 導致撞擊小的右側

=>整場車禍只有1秒時間 一秒前 雙方還距離20公尺以上

A車也是右側倒地 倒地前車身應該是右傾 (左彎車 右傾 )
八八三阿魯 wrote:
各位前輩"事故現場圖...(恕刪)

你把我的話想的太複雜了,簡單說我相信你,但我不相信那位阿婆是從筆錄上的"黃色範圍內的任何一條線左轉";而是在更前面就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
keiocean wrote:
你把我的話想的太複雜...(恕刪)


感恩啊!


如果您從山下往坡上看

絕對會輕易發現異常處

從機車停等區後方 出雙黃線上山的路線

是直衝自立路下山車道

如果您研判 出線點更後方

對方真的是"找死" 無照無敵

中央北路紅燈 北台學生頂多也是沿著線"左邊"騎而已


pin大都不理小的
八八三阿魯 wrote:
感恩啊!如果您從山下...(恕刪)


你的做法是多此一舉的,砲你是因該的

只會在網路上講對你有利

八八三阿魯 wrote:
pin大都不理小的

先專心打官司把修車費要到手再說
只要按時回報進度
讓大家知道結果即可
雖然你覺得無辜
但路上發生事故後肇責為零的機會不多
法院判定才算數
八八三阿魯 wrote:
請問您方便幫小的找出...(恕刪)


#70 的回文就有指出法條了。

交通規則 102條第8項
pin54365 wrote:
先專心打官司把修車費...(恕刪)


對方要和小的和解

不過沒錢 一次付(前幾頁有講到)

提 過失傷害 都是板上前輩們說的

andyluu wrote:


你的做法是多此一...(恕刪)


請問 實際上 小的那裡犯錯? (除了騎的是一台紅色牌照的"機車")

麻煩幫忙點出 好讓小的能先防犯


T42p大 法條後來有找到了

(不曉得有沒有駕駛人被開過這條)

詢問您

如果依現場相片 及 事故現場圖 判斷

B車仍未駛入車道 這樣會影響到裁決嗎?

八八三阿魯 wrote:
詢問您

如果依現場相片 及 事故現場圖 判斷

B車仍未駛入車道 這樣會影響到裁決嗎?

其實你已經預設答案
萬一不是你想要的
就說"小的那裡犯錯? (除了騎的是一台紅色牌照的"機車")"
八八三阿魯 wrote:
B車仍未駛入車道 這樣會影響到裁決嗎?
...(恕刪)


兩邊都有責任吧
阿婆無照,紅燈, 加逆向.
重機右轉沒駛入外側車道.
兩方比率多少問題而已.
今天你碰到的是不懂法律的人
所以才沒有拿過失傷害罪來告你

改天那位婦人發現(或有人告知)...
在法律有效期間提告.....那...吃虧的可是你喔

如果當時碰到的是懂法律的人....您可能已經在進入偵查階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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