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lahe wrote:
給你釣竿了,不會釣魚...(恕刪)
找以前的文章...
1.只要是爭取機車路權的人...
你就自動歸類為違法不想繳罰單...
愛鑽愛超速...
只有想違法的人才會想廢除禁行機車blabla...
bulahe wrote:
我不認為內側車道像你們所述的比外側"安全的太多"
內側車道頂多給愛亂鑽的爛騎士切換車道用。
這是你個人獨到的見解!!
我們只想好好騎在內車道!
我們提出了內側車道較安全的事實!!
2.當你無法反駁後...
最常用的是守法就夠安全了...
但是守法騎在內側車道...因為內側各車種行駛方向更單純...
會造成車禍事故的變數減少!
依舊是更安全的道路環境!
因此...你的堅持是讓騎士處在較危險的環境下!!
3.當被上敘理由駁回時...
出現了以下經典回復:
bulahe wrote:
這就是最本日最可笑的說法啦~
如果內側車道有個該死酒駕的,安全嗎
能讓大多數人守法,才會有安全。
但有腦袋的人都知道...
嚴重酒駕...不僅會撞快車道上的機車...
還會在高速公路撞死人(禁止小客車行駛高速公路?)
也會在紅燈前撞死等紅燈的任何人(禁止車輛上路?)
撞死走在人行道上的行人也不意外(禁止人民外出?)
更可能會撞死一旁住一樓的民眾(禁止住樓下?)
我還是找不到一個你所謂頭頭是道的理論耶!!
最經典No1的可以給這句嗎:
bulahe wrote:
有人說我很偏頗,但我並不這麼覺得。
最後你自己說的...還給你作借鏡:
bulahe wrote:
有良知的人是怪自己。
無良知的人會怪政策、怪別人,就是不會自我反省。

240P那台不錯
(我要走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