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益】機車行駛車道配置情形公聽會 - 公聽會結束,補上資料


yuffany wrote:
目前的道路設計,汽車在快車道可以擺脫機車,機車卻時常處在混流狀況下


又是錯誤觀念,平面道路內外車道都是速限50,哪來的快車慢車?

減少汽車進入慢車道(更正,沒有慢車道這東西,只有內外車道和禁行機車道區分),那要右轉的汽車和靠邊的公車計程車貨車要如何停靠?這才是問題所在,您所說的,又倒回到車種分流的原點。

全面實施車速分流,直行車走中內線,右轉車輛行駛外線,即可有效避免外車道汽機車交織穿插的狀況。

如果還是一昧的想要車種分流,很抱歉,在過一個世紀,台灣交通都不會好。

影片會說話,睜眼說瞎話上來消毒最不可取
要保持現狀也是可以
但是要把汽機車道中接隔一道牆(政府最喜歡提的例子:板橋堤外道路)
機車道寬度不可以縮減
不可節直取灣
要不然汽車都可以在平面到處走
機車就是那麼一點點的空間

以上做不到
那為什麼機車要在更受限的空間裡行駛
政府每次提內側車道的危險
外側車道就不會有嗎?

什麼橫越三線道左轉
官員是沒看過忠孝東路五段的汽車
從巷子裡直接橫越四線道左轉基隆路是吧?
忠孝東路上很多公車進出站一次都佔了三線道
而機車呢?
只要不是行駛在水溝蓋上
就被一堆鄉民罵佔用道路(我猜是阿共仔的陰謀)
或許我自己已經死了, 現在的我只是義肢及電腦所構成的模擬人格

yuffany wrote:
在繁忙路段規定要待轉就像規定颱風天不能衝浪一樣,也是為了大家的安全...(恕刪)

討論那麼久了還沒搞清楚啊。
待轉從來都不是什麼安全上的考量,只是內側禁行機車後,
用來解決機車左轉需求的配套方案。而且待轉從日本學來的,
日本要50cc以下機車待轉從來也沒有聽說過是安全考量。
勉強能算是安全考量的其實是禁行機車這件事。但其實最早
禁行機車也不是以安全為出發點,只是後來發現都爽到開轎車的,
為了不起民怨,只好用安全考量來包裝。
看看現在所謂的分流政策,汽車能走的,機車大部分都不能走。
機車能走的,大部分汽車也都能走。一般道路的外側還是在混流,
而且混的比沒有禁行機車的路段還嚴重。一堆機車被擠壓在外側,
常常都是擠成一團,然後又不時夾雜幾台汽車。安全?
如果機車能分散在所有車道,因為分散了,所以機車都分散在
每個車道,加上有汽車阻隔,很難像大家都聚集在外側的時候那樣
擠在一起。
yuffany wrote:
我自從開車以後,才知道騎機車時所留的安全間隙就汽車的路權觀念來說是完全不合格的,
但是如果都是機車腳踏車行人,這樣的安全間隙卻是合格的,

不知道你所謂安全間隙只是的前方還是左右。
如果是前方安全距離,二輪車跟四輪車還是有所不同。
機車雖然制動力沒有那麼強,但是因為重量是一般轎車的1/10,安全距離可以縮短些。
如果是左右空間的話,基本上只要在不同車道,距離50公分以上就算ok。

yuffany wrote:
若汽車道只有汽車,機車道只有機車,就能相安無事,

沒這回事,機車一樣是會撞機車,機車撞機車一樣是會撞死人。
況且台灣除了高速公路外,絕大部分有機車走的路,都沒有像你講的
"汽車道只有汽車,機車道只有機車"這種規劃。
大部分道路都還是像我講的:汽車可以走機車不能走、機車可以走的汽車也能走。
在2D的道路設計上,以正常的交通規劃上絕對分流是不可行的。
況且台灣也沒有什麼汽車道的規定,只有快車道跟慢車道的分別而已。
你翻遍規定絕對找不到汽車道這種詞彙。

yuffany wrote:
但是汽機車混流時,不同的駕駛模式就會引起許多混亂與危險。

我不懂什麼叫做駕駛模式不同,只要是路上行車,都要保持安全距離。
變換車道打方向燈等等的規定不是嘛?

yuffany wrote:
不能路邊臨停的路段,除了畫有右轉引導線的地方,汽車不得進入慢車道,
設有機車專用道的地方擴大為雙車道並畫上分隔線(機車標準的車道寬度),
這樣一來機車也有快慢車道了,
其他車道就一律禁行機車(徹底分流),

這樣哪裡徹底分流了.................
路口汽車要右轉一樣要匯入外側,反倒產生更多交織。
況且機車都在外側,尖峰時間一定是川流不息,內側的汽車很難在段距離
內匯入到外側。一定會產生停在車道上等待匯入時機而阻礙後方車流的狀況。
現在不是沒有這種規劃。大度路跟承德橋往事林下橋路口都有這樣規劃。
結果就像我說的,常常看到有汽車停在第二車道等沒機車的時候匯入外側
要右轉,可是機車不停的過來,有耐心的就停在哪邊等然後後方塞成一堆,
他後面的車要往第三車道擠,第三車的看到有車要匯進來就往最側擠。
最後四個車道都受影響。沒耐心的就是仗著自己有堅硬的外殼慢慢的擠壓
機車車流,每次看都覺得超危險。
如果直行的機車都走在最內側依序前進,根本就不會有這樣的車流交織的問題。
有時候我實在搞不懂,為什麼很多人都認為,不用禁行機車就一定會產生很多
交織?況且,現在台灣的規定是四輪以上車輛在有慢車道規劃的道路上,除非
要停靠起步右轉都不能走慢車道,請問有人在遵守有警察在取締嘛?
要確實分隔車道又要讓汽車可以直接右轉只有一個方法。那就是用號誌時像
來分隔直行的汽車跟直行的機車。但這樣會讓道路效率大幅降低,更是浪費空間。
現在承德路進城方向士林監理站前的路口就是這麼做。如果你是台北人,有空
可以在尖峰時間去那邊看看。

某官員(忘記是哪個單位的了):我自己以前也有騎機車(打預防針),騎機車是肉包鐵,所以(略)。車權不應該比照人權而無限上綱。不要老是拿國外跟國內比,人比人氣死人。與國際接軌的部分應由外國人學習當地法規。以越南河內新建的高速公路為例,那裏汽車機車腳踏車行人皆可上去,且農民可直接穿越高速公路到對面,這樣用路權很公平,但是只有混亂可言。對岸上海則是禁摩與限制發牌。如果認為禁行機車等等是有違人權,請到法院向大法官申請釋憲

又在模糊焦點
是有要求要跟越南一樣嗎?



客運聯合會:機車數量之多常擠進大型車的死角,造成事故。

所以政府要教會百姓怎麼騎車啊
考照制度那麼爛那麼簡單,考場僅用窄窄的車道寬度來提高難度跟成功率
有用嗎? 這樣有用嗎?
該教的都沒教,駕駛者不懂的保護自己,老是有縫就鑽
貼前車總是貼緊緊,當然容易出事

考照制度影響駕駛觀念是最大的問題



台北市政府代表:不建議開放快車道以免機車直接橫越三車道行駛造成交通混亂。

一開始就先入為主認為機車肯定違規
這算什麼

要是我在場我大概滿腦子都想站起來掀桌罵髒話
你們他X的到底是不是人啊!!!

frizenet wrote:
所以政府要教會百姓怎麼騎車啊
考照制度那麼爛那麼簡單,考場僅用窄窄的車道寬度來提高難度跟成功率
有用嗎? 這樣有用嗎?
該教的都沒教,駕駛者不懂的保護自己,老是有縫就鑽
貼前車總是貼緊緊,當然容易出事

考照制度影響駕駛觀念是最大的問題

雖然小弟在高雄比較不好意思大聲說  

但自己也真的覺得 我國的駕照真的太好考了
而且竟然還有開放小客車駕駛可以直接騎50cc這種道理
一生當中,至少要擁有過一台電漿電視或OLED電視。

小海≧▽≦ wrote:
那是你覺得要碼你就自...(恕刪)


沒說過就沒說過~~還要人一樓一樓翻?
安打八嘎???


小海≧▽≦ wrote:
反正對於你的水準也沒高到哪去
開車麻
也違規阿
騎車麻
也違規阿
你水準就比較高?


比那種汽車逼車就是逼車,機車逼車就瞎眼無視的水準高多了~~
還有,我沒汽車,天天代步的工具只有FIGHTER150~
上下班路程30KM~
我看到的機車違規數量至少是汽車的5倍以上。
所以我不想跟著一些只求自己利益的人起舞來廢禁行機車、廢兩段轉。
那才是殺人大絕招。


0943902737 wrote:
這位大大請你別歪樓好嗎
這樓在討論的是機車路權問題


給一個有汽機車識別不輕症狀的老兄來主持??
我是再把樓扶正,可不是在歪樓。

0943902737 wrote:
話說回來
在台灣使用交通工具(不分汽機車)沒違規過的有幾人
只怕一隻手的手指頭就數得出來了吧
但無論數量多少
都不影響機車路權被壓迫的事實


所以需要導正所有用路人的習慣。
這不算路權被壓迫,這是保護機車族的方式。
用禁止來保護,太多法令可以舉例了。
你要一一推翻這些法令嗎??

18歲以下不准買菸
16歲以下不能有性行為

請機車黨加油~~


tansywen wrote:
除非你能說出違規與路權的關連性,還有禁行機車是為了安全的證明再來說吧,
不要把樓弄歪了。


早就說很多次了只是你聽不懂而已。
多爬幾次樓或許你會懂的。

小海≧▽≦ wrote:
以後有的是機會!
因為不可能一兩次就成功
國父革命也是11次才成功!


你臉皮會不會太厚了??自詡為國父??
人家是推翻君主專制,你是胡扯瞎扯,
天差地吧~~

米咖 wrote:
拿你的話套用在將來剛好而已, 保持車距不任意變換車道, 取消禁行機車有何不可?


在拿你的話套來用,路上哪幾台機車會保持車距不任意變換車道??
公平一點來說,汽車也是有任意變換車道的。
跟機車的任意變換車道數量比起來??
就是為什麼要禁行機車來保護機車族了。

NYPD SWAT wrote:
台灣的交通會混亂,就是一堆積習已久的錯誤觀念所導致。
錯誤的觀念 + 不嚴格的考照 + 不嚴格的執法 + 錯誤的道路規劃 = 台灣的交通亂象


所以請好事者不要在灌輸錯誤觀念了。
請從增強用路人守法觀念作起。


gungunM wrote:
但小弟以自身經驗來說...
騎上禁行機車道直行是較安全的選擇!!


抱歉,如果你不是紅牌,那是違規。
不騎上禁行機車其實也很安全。
不亂超車不超速不亂鑽,
真的一點也不需要違規也會安全。

NYPD SWAT wrote:
又是錯誤觀念,平面道路內外車道都是速限50,哪來的快車慢車?


這觀念理論上是錯,實際上路時非常正確。
外側是可以上到50的話,內側大概有60左右(推測)
違規騎上禁行機車的鮮少會低於60這個速度(就是幾乎都是鑽鑽鑽,亂超,比汽車還快)

orea2007 wrote:
討論那麼久了還沒搞清楚啊。
待轉從來都不是什麼安全上的考量,只是內側禁行機車後,
用來解決機車左轉需求的配套方案。而且待轉從日本學來的,
日本要50cc以下機車待轉從來也沒有聽說過是安全考量。


我覺得討論了這麼久你們也沒搞清楚一件事情。
我國的民情,實施這個制度,
我認為是真正剛剛好的方式。
可以說誤打誤撞卻又打出全壘打的好球。
他真正增加了機車族的用路安全。


orea2007 wrote:
如果是前方安全距離,二輪車跟四輪車還是有所不同。
機車雖然制動力沒有那麼強,但是因為重量是一般轎車的1/10,安全距離可以縮短些。
如果是左右空間的話,基本上只要在不同車道,距離50公分以上就算ok。


orea2007 wrote:
我不懂什麼叫做駕駛模式不同,只要是路上行車,都要保持安全距離。
變換車道打方向燈等等的規定不是嘛?


我猜所謂駕駛模式不同是不是因為你前面說的???
加上機車真的很愛亂鑽,
所以汽車保持的安全距離都被違規的機車吃掉了??
(我自己騎車保持的安全距離都被死愛亂切的機車吃掉,左右也常常出現那種逼近你到15CM內的該死機車)

frizenet wrote:
一開始就先入為主認為機車肯定違規
這算什麼


難得從官員口中聽來的真話

bulahe wrote:
在拿你的話套來用,路上哪幾台機車會保持車距不任意變換車道??
公平一點來說,汽車也是有任意變換車道的。
跟機車的任意變換車道數量比起來??
就是為什麼要禁行機車來保護機車族了。...(恕刪)

為了交通順暢, 機動車輛不適宜死守車道, 如果1500萬輛按照交通規則前進, 四輪會罵翻政府吧?

很好!

1500萬VS700萬, 當然是機車多!

這算那門子的理由? 跟政府安全與危險差太多了!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bulahe wrote:
你臉皮會不會太厚了??自詡為國父??
人家是推翻君主專制,你是胡扯瞎扯,
天差地吧~~
...(恕刪)

比喻懂不懂?

一個實施幾十年的交通種族隔離政策, 要推翻談何容易? 恐怕比推翻滿清政府還難喔! 因為恐怕有700萬汽車駕駛人支持政府, 搞不好滿清人民的支持數都不到百萬人!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bulahe wrote:
這觀念理論上是錯,實際上路時非常正確。
外側是可以上到50的話,內側大概有60左右(推測)
違規騎上禁行機車的鮮少會低於60這個速度(就是幾乎都是鑽鑽鑽,亂超,比汽車還快)
...(恕刪)

你是官員還是公務人員?

6/23本人親自問政府列席的單位, 內側快車道與外側快車道速限是否一樣? 通通答一樣!

超速還敢怪別人?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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