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良 wrote:為什麼不走路肩?因為路肩路況不好那高公局平常在幹嗎?(我不知,這是他們管的嗎?)路肩做來幹嗎?(我也不太清楚,警車抓超速用的?)政府在幹嗎?(這我就真的不知道了) 前面有人提到啦!路肩可能會有故障車輛停放,請爬文~3565-LD請讓路....3565-LD請讓路....右邊都是聯結車怎麼讓路,3565-LD至少有用他“個人”的”急速“往前開 讓路機會有很多,請看影片~3565-LD也不知道救護車上到底是什麼狀況。 都閃燈加廣播了,在笨也知道是緊急情況吧....
這駕駛被傳喚到案,必定又是牽拖的理由一貨櫃,因為耳背,重聽,聽障,正在想事情,車內音響聲音大所以沒聽見,聽到警苖正好引起憂鬱症,燥鬱症,失憶症..所以放空.反正恁爸麥爽讓啦!大不了罰點錢罷了,0857你能想怎麼樣....對付這種駕駛人尤如酒駕般的可惡,牠的汽車駕駛執照就直接吊銷,再罰牠個10萬圓,並拘役3年不得易科罰金.再有人如此就再加倍嚴懲.實在是太可惡了.
t3629655 wrote:請去查查內線車道的用途再來 !------------------1. 小型最高限速行駛 請看清楚但書內側車道 為 超車道。但小型車於 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 最高速限 行駛於內側車道影片中的車子已經堵塞到後面救護車的行進路線了
這車主如果是老人...我接受..老人的反應能力真的比較差如果是新手駕駛..我接受...新手駕駛本來就很容易驚嚇....除非旁邊車道離前車距離空間很大,不然我看他也不敢閃...如果是一般普通駕駛...那就是個王八蛋....
翻了一下又看到一些奇怪的論點 遇上救護車 自然是快點讓道什麼技術不好 什麼其它的可能假鳴笛真飆車 都算不上什麼理由就算真講出什麼驚人觀點 那去爭取修法吧 現行法規就是規定要讓救護車先行雖然擋道車輛肯定不曉得救護車上病患情況 但看其討論串寫的 心跳40耶...60已經是邊緣 40基本是處在隨時會離世的狀況 看這影片 想讓人不火大 不為該病患心急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