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gersu wrote:
我很納悶認為在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的人
讓一下真的有這麼困難嗎?
有時這跟有沒有違法其實扯不上什麼關係
就是要或不要而已
很多時候讓一下~~世界會很美好的!
如果大家都會禮讓
我想台灣人的開車水準會提升很多
還是一句話~~讓一下真的這麼困難嗎?
其實[不要併排]就已經足夠 但是台灣開車是嘴砲優先 一定不能有人擋路才行
~~~~~~~
其實前車管你能開多快啊
就算是無限速也不見得要理你

~~~~~~~
一般前車只要能開到速限附近
我跟車也是無所謂的
就算開定速 也有1-3km誤差
速限110 能開到105-110已經不算是塞車了
但是要打嘴砲 一定要很糾結於這個5km 每天開新串來戰一戰
照這些嘴砲的行車道德去搞 也只是把時速105km的路隊 進化為時速110km的路隊
還不如去推全民ETC, 過收費站時速可以快70km以上
那種感覺不是突然被前車塞住的感覺,而是一種覺得要煞車又不知道要不要煞車的那種猶豫。
多數,放一下油門就跟前車同速。
每次遇到那種事情,大概看一下右視鏡就知道我該不該轉。
或是,我已經困在一個車陣中。
如果他是第一台,我一定一分鐘內可以穿過車陣。
我拿葉少爺一例來說,
超速是你家的事情,超速開快車道,法律保障你的超車權力。
習慣開快車,又不削交通規則。跟葉家少爺有何差異。
在任何車道上。
你可能不知道,你的超速對於多少車輛造成危險。
你開一趟路,看過幾次後視鏡? 每隔多久看一次?
如果你看後視鏡,後面車輛一直快速逼近你閃你大燈。你會認為挑釁還是你擋道?
你第一時間認定的是什麼?
這絕對不是只有內側才會遇到,任何車道都會。
如果你想反駁,那我可能會想:你可能不會開車。
開快車,很多時候對於前車來看是一種幽靈車。
這可以說,死角很多,不是車主不看後視鏡的原因,因為看了也沒用,就是看不到。尤其是蛇行的。
當一群車輛保持適當的速度時,多數人就不會意會到150~200的快車在你正後方或是要超你的車。
如果你切過車道,剛好擋到他。你認為他會怎樣反應?
所以,我滿建議大家不要切換車道太過頻繁,這樣後車要超越你的時候,被你嚇了一身冷汗。
你們應該也遇過:內外車道都要超越中間那台慢車,結果幾乎同時切到中線的瞬間與危險。
你們也應該看過,大卡車要超越外側慢速卡車,結果卡在中間車道。然後,後面的車子全部擠到內側。
元兇是不是法律上說的:內側是超車道?
其實不是,就因為中間車道太慢,導致可用高速駕駛的車道只剩下一個。
----------------------------------------------
如果你知道速限的法律,卻要大家不要理會這條,只要看超車用途。那麼這你就犯了「道德瑕疵」
如果你知道超車道長久霸佔導致塞車的法律,卻要大家不要理會這條,只要看自己的表速開車不管後方是否形成車陣。那麼這你也犯了「道德瑕疵」。
雙方陣營都也有道德瑕疵,何必五十步笑百步。
記得,開車不要讓後面塞住,盡量大家讓出一個可以讓後車穿越的空間。這樣大家都不會塞了。
----------------------------------------------
我一直很訝異,為何警察開單拍照還要先舉牌? 明明這就是合理取締,為何還要那樣處理。
明明就不舉牌,不開警示燈地拍照測速是一種所謂的突擊檢查大家是否遵守交通規範。
半夜不開警示燈不可以合法取締。(這法還真奇妙)
如果那是合法取締,那高速公路上絕對沒有多少人敢超速,除非錢多多。
還有怠速罰3000,為何超速跟龜速只罰2400~6000?
應該罰30000起跳,比例原則不對阿。
----------------------------------------------
我又沒撞死人,只是開快一點,警察又沒看到,那我就是合法與安全駕駛。
這真是沒有是非的地方。
雙重標準:我超速是我爽,葉少爺超速就是他家的事情。超速罰我就是政府搶錢,罰葉少爺就是社會正義。
莫名其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