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為什麼不能開內側車道(超車可以無視速限)?

alesiX wrote:
後方有車慢慢靠近,示意請你讓個道,就讓一下嘛....有沒有超速,不是我們說了算。
又不是跑F1,關係到積分,也就是COCO,所以一定要卡死你....

該樓主有不讓後車?


我在這版有說不讓後車?
郭采潔 wrote:
該樓主有不讓後車?又...(恕刪)


不用講這麼多啦...
你是要回答還是不要回答問題啦....
"合法佔用"、"得以...最高速..."、...

問了別人這麼多問題,別人也都回了...
結果別人只問你一個問題,都不回答...



網路是個公開言論的地方,要注意自己的發言,自己的一個發言,影響的
可能是成千上百的讀者...

要知道錯誤的觀念一旦灌輸進去,要徹底反轉過來,要花費更多的時間精力。

於法,你不會被取締,不會受罰。
但是隨之而來的影響可能造成"誤解"你原意的其他讀者,進而造成國道整體效率
下降。

跟你討論這麼多,其實我也不是要針對你個人(根本不知道你是誰,歌星嗎?),
只是網路上"內龜車"屢見不鮮,不希望他們還振振有詞說依法有據。
當然我們法律上也有漏洞,這是不可否認的。

言詞之間多有得罪,敬請見諒。
2222
在內線道,前車表速110(實速100)後車表速110(實速119),在這誤差下,執法單位還是會認定兩車都合法“使用”內線道!但是後車逐漸接近前車,後車卻認定前車是龜車,“佔用”了車道,於是貼近前車屁股,閃燈按喇叭,卻造成前車緊張,急著想換車道,卻又不慎擦撞旁車,造成了3車甚至更多車輛的追撞意外~~~~~~這樣也沒比較好!

在都合法使用內線道的情況之下,前車是有優先權可以選擇讓與不讓,後車也有自我的選擇可以提前變換車道,多留意車況,互相尊重禮讓,就可以解決問題了!不要堅決要求前方合法車輛讓道,也不要任性地要求後車自行變換車道就好啦,變換車道是有風險的大家都知道,同是合法人,何必要求別人承擔風險?

大家都是認為要合法的守法人~~何不同聲譴責那些真的龜速造成車流,和超速造成別人危險的駕駛人?(那些人正在一旁偷笑呢!)
法律雖不完善,有時是為了因地制宜,有時是為了符合公眾利益~~高道德的人值得鼓掌稱讚,守法的人也必須尊重啊!
cloudtown wrote:
在內線道,前車表速110(實速100)後車表速110(實速119),


似乎, 很難得到實測車速吧 ?
100 不會掉到99 ? 119 不會不小心催到120 ?

cloudtown wrote:
在這誤差下,執法單位還是會認定兩車都合法“使用”內線道!


我不認為 ! 100/119, 是指限速 110 吧,
好歹也開個110 , 如何 ?

cloudtown wrote:
但是後車逐漸接近前車,後車卻認定前車是龜車,“佔用”了車道,於是貼近前車屁股,閃燈按喇叭,卻造成前車緊張,急著想換車道


為什麼儘往壞的方向想? 何不說成 後車接近前車,
閃燈及叭一聲示意, 而前車(先打右方向燈)找機會切回中線.
開車時, 因後方車輛閃燈按叭叭就緊張失控.... ???? [消音..................................]


cloudtown wrote:
有時是為了符合公眾利益


就您的例子來看, 前車100 自認為最高速限且"合法" "佔用" 內側車道, 而後方車流不管原來車速多少, 119, 115, 110, 105.... 最後只能跟著100 的車速行駛,
簡單的說, 前車似乎未達大眾所認知的最高速限, 而且影響後方車流, 明顯的 "佔用" 內側超車道行駛, 這能沾沾自喜"我是最高速限合法在內側車道行駛" ??

真的要符合公眾利益, 應遵守超車使用超車道, 超車完成切回原車道, 若必須暫時行駛於內側車道, 也儘量達到最高速限(以上), 遇有後方車輛接近, 加速或打右方向燈示意即將讓道.
路上遇到有駕駛道德,禮貌的車, 實在開心, 但遇到開不快又硬佔著內側還和中線併行的車, 就是令人大火. (尤其在各大小上坡路段.... )
說實在的....個人認為
真的嚴重超速的車子,根本不希望你讓,還希望你就保持位置,
不要亂動...
真正受影響的,是速度差不大的車子,明明比較快,但是卻被擋在後面,
然後前面手牽手、肩併肩,一起邁向塞車聯盟的....

速度差不大意味著他不是高速逼近,而是慢慢逼近,有足夠的時間示意你讓路,
你也有足夠的時間做反應。而不是上一秒就在你車屁股後面、下一秒就要你閃。

隨時保持觀察車況(注意左、右、中間後視鏡)真的有這麼難嗎?還是開車一定要
這麼懶,就只是想自己爽?定速打下去就不管三七二十一的,老子最大?

之前不是也有開在內側車道,明明前面沒車,後面有車靠近,被警察從天橋上拍照,
然後鬧上新聞的事情?
這年頭很奇怪,都不先問自己做了什麼,只知道去吵去鬧?

法律是有灰色地帶,但是不是讓你拿來濫用....
還是我們的法律要像德國一樣,一板一眼,巨細靡遺的仔細詳述,這樣駕駛人才會
有道德感?(其實不是道德感,是法律寫的死死的,不遵守不行)。

CCL wrote:
似乎, 很難得到實測車速吧 ?
100 不會掉到99 ? 119 不會不小心催到120 ?


附近如果有測速照相,您的99和120屬可罰超速行為,違法已不值得尊重禮讓!!


CCL wrote:
我不認為 ! 100/119, 是指限速 110 吧,
好歹也開個110 , 如何 ?


每個人的表都有誤差,路上沒有公正的速度顯示器只能以自己的表速為主,總不能分身去看看前後車的表再來質疑他吧?表速110,實速100~119是不會被開罰的寬限範圍,您希不希望自己的觀點被尊重?


CCL wrote:
為什麼儘往壞的方向想? 何不說成 後車接近前車,
閃燈及叭一聲示意, 而前車(先打右方向燈)找機會切回中線.
開車時, 因後方車輛閃燈按叭叭就緊張失控.... ????


youtube上有許多換車道時因為死角或沒注意到,被叭一聲失控的例子,不是每個人的技術都跟賽車手一樣啊!您閃燈及叭一聲示意,前車如果沒有違規,前車是有優先權可以選擇讓與不讓的(台灣法律賦予的,不是每個人都有高道德標準,高道德標準須從小教育宣導,能守法已難能可貴),您這麼希望前車符合您的要求而暴露於換車道的風險不願意自己換車道?


CCL wrote:
就您的例子來看, 前車100 自認為最高速限且"合法" "佔用" 內側車道, 而後方車流不管原來車速多少, 119, 115, 110, 105.... 最後只能跟著100 的車速行駛,
簡單的說, 前車似乎未達大眾所認知的最高速限, 而且影響後方車流, 明顯的 "佔用" 內側超車道行駛, 這能沾沾自喜"我是最高速限合法在內側車道行駛" ??



“大眾所認知的最高速限”,速度達到多少,只能以我們自己的表速決定,每個人都有權利選擇相不相信自己的時速表,不能硬要他考慮別人的時速表準不準!時速表誤差過大,被開罰時自然會去修正回來!

CCL wrote:
真的要符合公眾利益, 應遵守超車使用超車道, 超車完成切回原車道, 若必須暫時行駛於內側車道, 也儘量達到最高速限(以上), 遇有後方車輛接近, 加速或打右方向燈示意即將讓道.
路上遇到有駕駛道德,禮貌的車, 實在開心, 但遇到開不快又硬佔著內側還和中線併行的車, 就是令人大火. (尤其在各大小上坡路段.... )



我同意您的看法,但台灣的法律載明在有條件的情況下超車道也可以是行車道,所以選擇遵行法律的人也不能被唾棄!事事反求諸己,大家希望的順暢行車很快就可以實現!

在內線實速低於100,超速行駛的都有執法單位處罰,不是不報時候未到而已~~~

再這樣爭執下去,內側是小型車超車道,中線是大型車超車道(您上路看過幾部大型車時速低於速限90?)~~大家都擠在最外線好了,內中都是超車道,通通高道德標準淨空~~~

互相尊重禮讓,行車更順暢,這也是政府宣導最多的標語~~~


alesiX wrote:
說實在的....個人...法律是有灰色地帶,但是不是讓你拿來濫用....
還是我們的法律要像德國一樣,一板一眼,巨細靡遺的仔細詳述,這樣駕駛人才會
有道德感?(其實不是道德感,是法律寫的死死的,不遵守不行)。


您說的中肯~~~相當有見地~~

cloudtown wrote:
附近如果有測速照相,...(恕刪)


是沒錯,但是同時也宣導內車道是超車道...為何很多人無視這項"宣導"呢?
一堆高公局回函、解釋也都是這樣講,可是卻被刻意忽視?

是行車道但是請你不要佔用,用完請你在情況允許下,讓出車道,卻被"行車道"
這條打死?

不能分身是沒錯,可是同樣的你也不能假設對方一定是超速...對吧....

尊重你的行車道權力,同樣的也請你尊重別人的超車道權力...

並不是要反駁你或是說你錯,一堆人就死咬著這條...然後就我行我素...
反正不會被取締、不會被罰,就是不關己....

就像你說的....這邊吵翻天也是沒用的....
除非法律寫死...這難道是台灣人的天性嗎?

我是不相信這樣,因為已經看見路上越來越多人會主動的讓出車道...
給你方便之餘,也請你給別人方便...
cloudtown wrote:
但台灣的法律載明在有條件的情況下超車道也可以是行車道,所以選擇遵行法律的人也不能被唾棄!事事反求諸己,大家希望的順暢行車很快就可以實現!


"有條件的情況下"

就是無後方來車(超車),超車道才是行車道.

請麻煩把條文看仔細

另內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益且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

上面不是說的很清楚,內車道的角色 "超車道" 高於 "行車道"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提醒您:「非超車時,勿占用內側車道

你可以使用,但不能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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