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pert330 wrote:
轉彎車與對向直行車發生碰撞事故,
必定是將"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及"直行車有無超速""轉彎車有無達路口中心處"當作肇責歸屬因素,
並非未兩段式.
就如同機車行駛在禁行機車道上遭後方車追撞,雙方若未超速,也非機車切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
後方車肇責100%,機車0%.但機車會被多開一張"機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的罰單.
這種誤導大眾間接鼓勵違規的論點一定要護貝一下
expert330 wrote:
你馬幫幫忙,我幹嘛要維護某些特定車種?我只想維護在路上沒有做出引發事故違規的人.
100%肇責也說得出口,這種言論你也覺得中肯?挖賽!
那以後看到機車騎在禁行機車道,油門踩下去撞他個空中轉體720度後,
我還可以去法院請求賠償去修理愛車?
厲害!厲害!算我服了U了!
你就慢慢等資料庫系統做完備份跟維護再去查吧!
柯小希 wrote:
中肯
不過我認為雙方都會是主因
不過機車在禁行機車道的車禍
肇責比例方面
還是要看實際情形